辦門號的時候 一定要記得限台灣之星使用限台灣之星使用限台灣之星使用每一次辦門號都會幫你蓋個限辦章你自己Copy身分證給別人你自己沒有限辦章你就要自己寫現在各大電信業者都有規定要六個月以後 才能申請第二門所以 如此 這般
我犯賤,我鴕鳥,我不在乎。因為,我接過很多通詐騙電話了 (代表我的資料早就外洩了。坦白說,是那邊外洩的? 我真不知道,已不可考。只能隨時提醒自己,電話別亂接,罩子放亮點。腦袋清楚些。容小弟問句: 在座,沒接過詐騙電話的請舉手!
樓主還真是厲害註冊9個月發文73篇積分竟然可以累積到632分!看來一定篇篇都是優質大作啊!----不過細看到得到積分的文章紀錄怎麼感覺有點怪怪的呢?看似隨口問幾個小問題竟然都可以在短短時間之內獲得如此密集的積分?究竟是哪些人在幫忙樓主灌積分呢?~~
可按照樓主的邏輯而言蓋專用章也沒用,因為要盜用的話先把你的證件掃成電子檔再用PS把文字P掉列印出來就好了要盜用的人應該也不會在乎多一條偽造文書了almon717 wrote:辦門號的時候 一定...(恕刪)
也有可能成立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140 Demons (Official) wrote: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