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分享]6/11發生的車禍已判決。(9/04更新)

再次謝謝各位熱心的回覆!

所以提告前一定要先做鑑定這道程序嗎?

本來八月強制險到期打算一起保第三責任險的,我會儘快去先保再說了.......


從在警局做完筆錄時我就跟她言明,我不想太囉嗦,也不想找些名目來誆她,只要她修好我的車即可。
她從頭到尾沒有一句道歉,再加上後續的這些處理情況,及一直強調雙方都有錯,所以我才不想接受7:3這種和解。

我的修了一萬七左右,而她的修了五千左右,照三成來付的話我只需拿出五千塊,整件事就能落幕了。
但事情不該是這樣處理的,誰對誰錯是該釐清,若我真有責任,該賠的我不會有第二句話。

所以現在我已不在乎上法院會花的時間金錢了,我只要一個公道,以及讓她們有個教訓!

當然上了法院後一旦勝訴,我就會向法官要求對方賠償我因她而起的時間精神浪費,以及鑑定費用之類的,不用多,即使二千我也會覺得欣慰!

我不知道自己三成責任怎麼來的,也不懂安份的開在路上被違規車撞,卻還得幫她負擔肇責。



謝謝各位的意見、建議和經驗分享,我覺得暖很多!
接下來就是要抱著只求公道的決心去提告了!
很瞎!!

他都已經用他的車頭去撞你的車尾了!!

他還敢說他對?? 難道她轉出巷弄都不用先停再看有沒有車的嗎??

不賠償 直接告他啦...現在發生車禍 越來越多人 都在比虎爛的!!
先去縣、市警局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就可以了,一般來說這個申請出來產險理賠就差不多該買單了!還不用先去申請鑑定,網路上應該可以申請!路權是在你,所以應該沒問題,只是建議你找個好產險業務或理賠,這樣以後倘若再發生車禍,也不致於四處問人。
是女性車主嗎?
我家人也曾經被這種的轉彎直接轉得...
連停都沒停,就如同以上各位講的...
路權判斷你是對得...
fannfu wrote:
如圖。我為A車,對方...(恕刪)


大大優勢比較多

後續處理狀況請記得更新@@
上面說責任還不一定的
看看法規吧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K0040013&FLNO=98-102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誰對誰錯很明顯
轉彎車沒注意路況
還說撞到才知道
很標準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

板主贏面很大
但是要用時間去換
adragon wrote:
以小弟的看法,路權上...(恕刪)


約於十年前左右(不知當時是否已有路權的觀念),有"類似"這樣的車禍經驗。
只是對方是撞到我車子右前門。
最後跟對方和解,各自修自己的車,因為有 "無號誌路口,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這條,變成我的肇責較多
也許我的撞擊點及狀況和您不同結果會有所不同,但此經驗提供給大大您參考

希望你能順利解決此事


發生車禍記的報警處理後先去驗個傷,就算沒外傷也開個扭傷挫傷的驗傷單

不鼓勵這麼作,但是遇到沒誠意解決只想用盧的拖的肇事者,就告他過失傷害讓他走法院走到哭
這個問題啊...

100%是你贏啦


所以別理對方保險員在唬爛....
首先 打民事官司前先要去調解委員會 (要花你1或2天)
沒結果後,去地方法院簡易庭 (花你3-6個月,出庭3-5次) 訴訟費用1000

官司勝
拿判決確定書去國稅局調她的財產及所得(這裡會有銀行帳號&不動產&動產&薪資) 要花2000元

去地方法院作強制執行
A 先去凍結他銀行存款或是薪資 (要寫裁定書,要1000。然後你要以要執行的金額做1/3的擔保,先放在法院裡)
B 再去執行她的薪水或是存款 (執行金額的8/1000,且要再跑一次執行處,且寫狀紙)

你可以去算一算,你要請假的天數,我想至少10天。且你這10天薪水是對方不會給你的。外加法院等候的時間就像在大醫院看醫生一樣,等超久

我個人認為如果只是出口氣,就告吧

如果要跟事實妥協,沒有個1萬5的金額我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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