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提告前一定要先做鑑定這道程序嗎?
本來八月強制險到期打算一起保第三責任險的,我會儘快去先保再說了.......
從在警局做完筆錄時我就跟她言明,我不想太囉嗦,也不想找些名目來誆她,只要她修好我的車即可。
她從頭到尾沒有一句道歉,再加上後續的這些處理情況,及一直強調雙方都有錯,所以我才不想接受7:3這種和解。
我的修了一萬七左右,而她的修了五千左右,照三成來付的話我只需拿出五千塊,整件事就能落幕了。
但事情不該是這樣處理的,誰對誰錯是該釐清,若我真有責任,該賠的我不會有第二句話。
所以現在我已不在乎上法院會花的時間金錢了,我只要一個公道,以及讓她們有個教訓!
當然上了法院後一旦勝訴,我就會向法官要求對方賠償我因她而起的時間精神浪費,以及鑑定費用之類的,不用多,即使二千我也會覺得欣慰!
我不知道自己三成責任怎麼來的,也不懂安份的開在路上被違規車撞,卻還得幫她負擔肇責。
謝謝各位的意見、建議和經驗分享,我覺得暖很多!
接下來就是要抱著只求公道的決心去提告了!
沒結果後,去地方法院簡易庭 (花你3-6個月,出庭3-5次) 訴訟費用1000
官司勝
拿判決確定書去國稅局調她的財產及所得(這裡會有銀行帳號&不動產&動產&薪資) 要花2000元
去地方法院作強制執行
A 先去凍結他銀行存款或是薪資 (要寫裁定書,要1000。然後你要以要執行的金額做1/3的擔保,先放在法院裡)
B 再去執行她的薪水或是存款 (執行金額的8/1000,且要再跑一次執行處,且寫狀紙)
你可以去算一算,你要請假的天數,我想至少10天。且你這10天薪水是對方不會給你的。外加法院等候的時間就像在大醫院看醫生一樣,等超久
我個人認為如果只是出口氣,就告吧
如果要跟事實妥協,沒有個1萬5的金額我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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