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場大雨(8/15) 好多狀況

印象中...

就算開警示燈

切方向燈時也只會閃一邊

現在很多人晚上前後霧燈全亮了~

滿刺眼的
雙黃燈非暫停還是不要開,
別的車輛根本不知道你的實際狀況是如何、是為什麼而開,
更不用說許多車種切方向燈是不會暫停雙黃燈的,
別人都得預防你會不會突然變換車道還是轉彎什麼的。

曾經在大雨高速公路上看過幾台雙B閃著雙黃燈在狂飆任意變換車道的,
自己為開了雙黃燈就是天下無敵一樣。
說真的,我每次大雨天看到大家開警示燈。
看到最後都麻痺了
而且無法馬上便別出:
1. 開警示燈
2. 要換道而打方向燈
3. 開警示燈沒關要換道<<<最討厭這種!!!

大家還是乖乖保持距離,不要隨意插進別人的煞車/反應距離吧尤其是大卡車前方....
之前有一次開高速公路
下超級大雨
有雨刷都看不太到路

結果車旁來了一台大型聯結車開到水灘整個潑上來
約有5秒鐘左右完全看不到路
只能握住方向盤直直開
超級恐怖

豪大雨最好還是放慢車速靠外側
至少出了事不會太大
bigbigzoo wrote:
交通法規好像有註明
方向燈必須是黃色燈

那麼現在的紅色方向燈可以上路,驗車可以通過.??
又是官官相護,層層勾結,欺上瞞下的結果囉...(恕刪)


您確定有查過法規?
現行法規只有規定前面要黃色,後面可黃可紅

0939416446 wrote:
但法規沒改阿!!法規...(恕刪)

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1
真的被閃警示黃燈又變換車道驚到~~要閃就不要變車道~~突然狀況會害死人~~最近國五彎個車頭要賠五十萬~~是還好沒有人受傷~~下大雨就開大燈慢慢開~~但就是有些豬頭開快又閃警示燈在變車道~~哀
我覺得閃雙黃燈只用在剛開始大雨、速度減慢時用的

雨這麼大,還有人開快嗎

樓主也說了,還不是有人開雙黃燈游來游去.....

所以開雙黃燈根本不是個方法

開大燈慢慢開就是了

開霧燈有點可笑

有些車的霧燈根本是小夜燈

法規的內容也怪怪的,寫成這樣中間或者逗號並是要怎麼解釋

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vistac wrote:
8/15下午的大雷雨...(恕刪)


開警示燈才是錯的

很多人不麼做,表示民智已開.
不用扯什麼觀念不觀念的...

我有後霧燈可以開的話,誰會去開警示燈...

噴雨時,我還是開警示燈啦,只是變換車道時我會先關掉警示燈,打開方向燈閃個五秒告知後車我要變換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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