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6D沒有GPS跟wifi功能選項, 更新0525店家店名

所以網路上那些很"便宜"的6D搞不好都有問題,還好自己是找有信譽的水貨商買。當初在另一棟樓看到有人提出網路報價,想說平平是水貨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價差。

傲人客 wrote:
沒有耶!...(恕刪)

店家不肯負責的話
就只能二手市場賣掉
再重新買瞜
只不過要特別註明是N版的
看是否有人願意接手
的確是有些人不想要有wifi+GPS
可以試看看
whatismoney wrote:
他承認自己不知道那段...(恕刪)

問題是依什麼?要告什麼?

例如:假設想買新鏡EF 35mm F2 IS,結果到店裡去只說35mm F2,卻拿到35mm F2,結果兩個月後,才跑回店家去說拿錯!




實際上像是店家與廠商才會有7天可換新品,其實是店家自己給消費者機會,也是讓那些買錯或有問題有個緩衝。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再來就是消保官是針對買賣糾紛調解為主,所以有接觸過就會知道,如果無明顯過錯,並不會袒護消費者。



也就是要告一個人或店家很容易,但是判決方向不一定會想像那樣。

albert1010107 wrote:
就只能二手市場賣掉...(恕刪)


二手賣掉,之前買52張,現在水貨wg版只要4600
我很難想像,沒有wifi跟gps的二手可以賣多少

diffusionless wrote:
問題是依什麼?要告什麼?...(恕刪)


我沒有要告他,只是我會告訴大家這間店家是賣這樣的商品給顧客的
別再有像這樣的例子出現太多吧!

傲人客 wrote:
我沒有要告他,只是我...(恕刪)

樓主:

店家在法律上是站得穩,只是在道德與事情精細度是有所缺失,對於販賣產品應該多花時間後才批進來,希望樓主提供店家店名。

個人也會將此次作為實例事件,作為後面告誡。

傲人客 wrote:
我沒有要告他,只是我...(恕刪)


公佈店名吧!!

以免又出現被害者....

公佈店家啦,假如不方便的話........煩請樓主pm店家資訊~謝謝
宅男也是人,何必看不起宅男

宅男也是人 wrote:
公佈店家啦,假如不方...(恕刪)


個人猜測樓主是在等店家回應吧...
如果樓主滿意店家的回應的話應該就會刪文了

以上都是我猜的~
newlu wrote:
個人猜測樓主是在等店...(恕刪)


嗯!我確實再等店家給我的答覆,以及他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態度
如果一切都不如預期,那我一定將店家公布,避免再有類案發生。

我目前想對店家的要求是,我將這台沒有wifi及gps的6D售出,
再購買一台二手的6D(約3~5個月的二手),然後價差由店家補足,
但是我想他應該不會鳥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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