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羅爾 wrote:
聲援一下,M01對O...(恕刪)
人總是會忘本的!!
所以,為啥家中要拜祖先!!
就是不希望忘記自己的根本,
OOXX勒??
當你雍有一堆金主時,
還會去想到當初支持的群眾嗎??
Beck_tp17 wrote:
嗯!能潛就潛
現在通常只回像這樣的文了<==就這樣的
Billy.Huang wrote:
這得從幾個面向來看吧...
1)禁止分身的原因是啥?? 是不是為了要避免"人多勢眾"的假象誤導了討論的方向??
2)分身與否如何認定?? IP相同即是?? 那數人同用一部電腦或同一公司內網聯外的情形如何區別??
3)比例原則。雖說惡法亦法,但當你的規則已無法適用現實情形時,主事者當如何抉擇??
hslds wrote:
原來是這樣
才在想說最近的文章都越來不怎麼樣
千篇一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