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_lin wrote:看得好累... 基本上我能理解原POST的想法,但這裡是拜家網啊!!!談這個不是自討苦吃嗎? 你真的累了,原post連 Ansel Adams 都不認得,基本上原post本來就沒有什麼 "藝術" 的想法,他只是想在公共場所拉屎,但是又不敢露臉, 所以就躲在一各帳號後面.
柯林髮落 wrote:大家都在拍攝的技術上...(恕刪) 老兄你還真是白目.你以為每個人都有接受批評的雅量喔?其實你這主題還沒達到批評的指數.只不過發表個人觀點.就引起那麼強烈的反應.遭受群起圍剿.還真為你抱屈.可見喜歡喜歡虛偽奉承者居多.記得在這裡你只能說你器材多棒.鏡皇多優秀作品多美.其餘一概閉嘴.你犯了本版的最大禁忌.該打50大板...................
老禪師 wrote:老兄你還真是白目.你以為每個人都有接受批評的雅量喔?其實你這主題還沒達到批評的指數. 就是因為他的批評根本就是沒有水準,所以最後的結果是他不但無法將 "感動" 說出一回事,還暴露出他根本就沒有基本鑑賞能力的水平,其實根被批的人有沒有雅量是沒有關係的.
Cudacke Dees wrote:就是因為他的批評根本...(恕刪) 我想板主這"感動"字眼太籠統了.感動的層面很多.包刮人.事.物.而自己也無法清楚的解釋出他所認知的感動事屬於哪個層面.這關乎其表達能力.但也不用這麼群起而圍剿之.他又沒指名道姓.又何必對號入座呢?個人認為當按下快門的那一剎那間.就已經感動自己了.至於.旁觀者或許有他們的看法.那就由他們去吧!作品若無法引起共鳴.表示他只屬於自己的.若能引起共鳴那就是屬於分享的囉............................
老禪師 wrote:但也不用這麼群起而圍剿之.他又沒指名道姓.又何必對號入座呢? 這跟有沒有指名道姓, 對不對號入坐根本就沒有關係,更沒有什麼群起而圍剿之的問題,他被批就跟大家看靠路邊有人跳脫衣舞,路過人的就順便看看,記者也可能會來拍一下,新聞會報一報,大家會討論一下,他也跳的更開心,是一樣的道理,他喜歡耍寶,別人也順便就看他耍一耍,跟上流美在電視上是差不多的情況.
攝影的本質一定是要讓別人感動嗎.....會不會太畫地自限?我玩攝影不久...我喜歡拍自己喜歡的畫面...我覺得感動....不如說有意義吧.....還有.....基本上要說什麼都沒關係..言論自由...但是說發表一堆批評..卻丟下叫人不要罵你那跟我拿刀捅你一下...叫你不要生氣....有兩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