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偷拍,一樣的事情多樣的定義...

Chris weeks wrote:
…在台灣這個民風保守的國家,街拍似乎就只能定義成偷拍了
外國的街拍也是偷拍啊!並不是台灣才「只能定義成偷拍」。本來就是偷拍,在外國也一樣。台灣民風彪悍得很,哪裡保守了?

偷拍也可以有好作品,也可以採用儘量不讓人不舒服的方式拍。但沒有必要去否認其「偷拍」的本質。

Dave5136 wrote:
外國的街拍也是偷拍啊...(恕刪)

這點你就錯了,以你的說法,街拍即偷拍
在怎麼好的照片,只要是偷拍其本質就已經扭曲
那bresson這些當代大師的照片又怎能稱的上經典
日本海嘯那些罹難照美其名是紀實攝影
實際上那些記者也沒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就拍攝
所以也都是偷拍
難怪我看了一點都不難過,因為知道這都是偷拍得來的

Chris weeks wrote:
…在怎麼好的照片,只要是偷拍其本質就已經扭曲
那bresson這些當代大師的照片又怎能稱的上經典...(恕刪)
真奇怪。為什麼偷拍會造成本質的扭曲?誰說偷拍就不能成為經典的?偏見!

如果攝影師是趁模特兒不注意的時候偷拍一張,抓到最自然最真誠的表情,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成為經典,本質又哪裡扭曲了?

Chris weeks wrote:
…日本海嘯那些罹難照美其名是紀實攝影
實際上那些記者也沒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就拍攝
所以也都是偷拍
難怪我看了一點都不難過...(恕刪)
我知道那些照片是沒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就拍攝,是偷拍,我還是會感動。至於你為什麼不難過,我真的不懂。偏見?
Dave5136 wrote:
真奇怪。為什麼偷拍會...(恕刪)

我用華麗的技巧不破壞保險箱偷了一條金飾
請問閣下,法官是不是應該沉浸在我華麗的技巧下,而判我無罪呢?

街拍即偷拍在國外也有熱烈討論
而我這個說法也只是引用國外論壇的其中一句
閣下的偷拍說法以偏概全,在小弟我眼中看來才是偏見

Chris weeks wrote:
我用華麗的技巧不破壞...(恕刪)


這個比喻大有問題...
因為偷東西確定是違法的
但是偷拍呢? 目前沒有很明確
(別再說國外國外,除非台灣法律跟國外一樣,單指違法性而言)

就是因為不明確,才會一直在討論阿
街拍確實會引起某些人的不快
但法律界定又模糊,不喜歡被拍的人要怎麼辦呢?
不違法就可以作嗎?

我不知道這問題的答案,但是我覺得尊重很重要
Chris weeks wrote:
我用華麗的技巧不破壞保險箱偷了一條金飾
請問閣下,法官是不是應該沉浸在我華麗的技巧下,而判我無罪呢?...(恕刪)
邏輯錯誤,舉例不當。

1. 偷拍並不違法。舉違法的例子就已經不適當了。
2. 華麗的技巧的確是一種藝術。這跟法官有沒有判罪是兩件事。就算法官判有罪,也沒有否定其藝術性。法官大可以一面讚歎其藝術價值(美學的角度),一面判其行為有罪(法律的角度),並不衡突。你怎麼老把兩件事攪在一起呢?
3. 一個傑出的攝影作品,是以畫面讓人感動。觀眾在看作品的時候,有誰會先考慮是不是偷拍,再決定要不要感動?
4. 拿一個經典畫作為例,「蒙娜麗莎的微笑」夠經典了吧?假如經過考據,這幅畫所使用的顏料及畫布都是偷來的,會扭曲這幅畫的藝術價值嗎?我認為根本沒影響吧!
5. 違法的事,都不影響藝術性了,更何況不見得違法的「偷拍」?

Chris weeks wrote:
…閣下的偷拍說法以偏概全,在小弟我眼中看來才是偏見...(恕刪)
您倒可以說說,把「偷拍」定義為「未經同意的拍攝」有何不當?有何以偏蓋全?

AaroN020 wrote:
這個比喻大有問題.....(恕刪)

問題在哪?偷拍不是偷?
既然上面那位版友都要冠上偷字,一竿子打翻整艘船
我也就不需要客氣了
一樣都是偷,情節輕重罷了,一個坐牢十年,一個輕判三個月緩刑兩年
兩個人走在街上一樣都是小偷
不會因為我只是偷拍,就不是小偷

你說偷拍犯罪構成不明確,那樓上那位又合故要冠上偷字?
偷這字就是嚴重的指控,如果今天在街拍的是位律師
我說他在偷拍,他會不會告我!?

在試問,有哪一位街拍攝影師願意被叫偷拍攝影師
Dave5136 wrote:
1. 偷拍並不違法。舉違法的例子就已經不適當了。
恕刪)

小弟我的嘴炮在這可以結束了
因為閣下已經給了結論
謝謝您的配合
Chris weeks wrote:
…偷這字就是嚴重的指控,如果今天在街拍的是位律師
我說他在偷拍,他會不會告我!?...(恕刪)
我想九成是不會。律師趁他自己的小孩沒注意,偷偷拍一張小孩吃東西的照片,當然也是偷拍。他要告什麼?律師懂法律,不會亂告人的。

Chris weeks wrote:
…有哪一位街拍攝影師願意被叫偷拍攝影師...(恕刪)
不願意歸不願意。胖子也都不願意被人叫胖子,但主觀的「不願意」並不會讓他變瘦。

Chris weeks wrote:
我的嘴炮在這可以結束了
因為閣下已經給了結論...(恕刪)
原來你根本沒爬文,真的是嘴炮。我早在44樓就講過「合法的偷拍」了,並沒有「一竿子打翻整艘船」。你沒看我的文章,還跟我扯這麼多「街拍不是偷拍」,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Dave5136 wrote:
原來你根本沒爬文,真的是嘴炮。我早在44樓就講過「合法的偷拍」了

活到現在三十幾歲快四十,年輕時也勉強念了個大學文憑
老師還真的沒教到"偷"還有合法的
真的是在01上受教了
在給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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