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di wrote:所以隨意拍街上的狗真的要問主人喔?!這合理嗎?謝謝大家幫小弟解惑......(恕刪) 如果我在路上突然拿出相機拍你的衣服褲子,我沒拍臉喔,只有衣服褲子或是拍你女友你老婆的衣服裙子,我也沒拍臉喔,只有拍衣服請問你會不爽嗎....在法律規定上,寵物跟衣服褲子一樣都屬於所有物為什麼給你的感覺會不一樣...
依據民法第十九條規定,僅有自然人才享有肖像權,動物並無肖像權,動物主人僅得反對他人就其寵物(物品)攝影,但對於流通中他人所攝影的寵物照片,並無著作權,故不得禁止寵物照片或名信片之拍賣。街上又非"私人處所"被別人以電子或其他方法侵擾,所以對方除了惡言相向是無法可施
我的狗兒子也不想給人拍吔...現在手指肥大症的人很多,往往未經同意就拼命按快門,給人感覺不是很舒服•••在下覺得寵物也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在文明社會裡應予以尊重;只不過阻止對方拍攝同樣要用"文明的口吻",完全沒有口出惡言之必要...樓主用是否在"公共場所"為區分,作為可否自由拍攝的權利仍有待商榷,畢竟非屬公有的人或物即使在公共場所,只要未事涉公眾利益或犯罪行為,任何人(及其所有)的隱私權均應予以尊重,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被陌生人當作是獵物或戰利品,不自知且非自願地被公佈、擺在部落格或私人相簿上,這類行為不論是在法律或道德的天平上,應該還是傾向於"個人意願"為準!我相信大多數人也不認同店主過度的情緒反應...不過"有理走遍天下",下次帶著笑容徵求同意,就不至於被人嗆聲而掃了遊興!
我也有在玩相機,也有養狗狗 不敢說多專業但無論是在什麼時候拿起相機準備拍那一隻狗狗或貓貓 都習慣禮貌性先問一聲:「可以拍你家狗狗嗎?」100%的主人幾乎都說 當然ok囉這是一種禮貌 (以禮相待 自然萬事皆無)跟你拿什麼相機無關 也跟在什麼地方 或是跟門口那隻狗離500公尺 還是5000公尺無關還有說到跟法律xx權啦 自由啦 前輩們 都說的太嚴(言)重啦還有當場嗆聲 我覺得版大做了一個最壞的示範 無論那個主人對不對你都輸了 而且會讓社會大眾 慢慢討厭拿相機的人 這是版大您沒想到的吧(拍照是件快樂的事 我們非狗仔 不需要讓人看了就討厭)
這種事情其實是沒有法律問題但是有奇蒙子的問題要是有陌生人看到我就直接拍我我也會很不爽直接拍我女朋友,我女朋友會不舒服那我也會不爽那如果是狗呢?四條腿的寵物,嗯.... 我想主人也有可能會不爽且樓主所拍攝的那個店家疑似是他的主人那他又對你叫囂, 的確他不爽了!反正叫叫而已啦, 沒有被怎樣就算了。不用想太多, 就像接上愛亂換線道的車子很多,也只能按按喇叭警告一下, 沒有什麼辦法去怎樣或是想怎樣。
hodi wrote:補充一下好了:1.我...(恕刪) 法律上...有人飼養的寵物算是飼養人的物...正常來說...物品所有人應該是擁有該物品的肖像權雖然真要告...頂多也只有民事賠償(而且金額絕對不高...除非那狗或貓是動物明星)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能徵得物品所有者的同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