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買了Tiida或是想買Tiida的人的參考

謝謝樓主經驗分享,
上次我的座車被後面追撞,
碰!還蠻大聲,尾巴損傷看起來比這台Tiida還大,
原廠用全新料件修了兩萬多,
我當時還覺得想罵:搶劫!
但由於是對方保險公司出錢,
想想也就沒表示意見,簽名交車。
車又開了三年多也沒什麼問題,
我的座車新車價是70萬。
我針對樓主以下文字做一些回應
=> 法律只規定"回復原狀"
=> 只要人家有本事修到好
=> 並不代表有義務要到受害者指定的車廠
=> 零件的部份
=> 因為TIIDA是新車,受害者指定要原廠零件並且換新是有理由的
=> 如果是舊車,加害者還可以抗辯零件本身就已經有折舊,不應該以全新零件賠償
=> 但是維修廠,其實受害者是沒有權利指定的
=> 可是實際上加害者如何證明外面廠商有能力才是爭議所在
=> 以樓主的CASE
=> 問題是出在維修廠
=> 其實換一家同樣是NISSAN的廠事情就會圓滿許多

那樓主是否該通知受害者
修車這段時間 通勤費用(租車或計程車)或因這事件造成的損失
另外 我二手車的折價損失 都可以求償....

事實上 不論新車或舊車
被撞都已經很心疼了
也讓受害者很不方便

這時還在那邊討論 你不能指定車廠 零件可以折舊....
真的有些不夠.....厚道
就如你所說的 你又要如何證明二家維修廠維修能力一樣
還有 若是你的新車被撞 你到一間民間保養車
你不會擔心其他零件被掉包嗎?

想當初 我新車被撞 我就被人提出這個要求~~零件可以折舊(還是處理的員警)
我就一整個很火大 我就說:我一切請保險公司處理
其他就不想多談!

建議原發文者 倒是可以對費用過高 收費是否合理二點
和Nissan做爭論吧~~
人的優越感與偏見常會在用辭遣字間不經意的流露出,我們擁有一部車,才能真正認識它的內涵,買車有時是很直覺的一件事,漂亮的車也許較賣座,但Tiida畢竟不是Tidda。至少Tiida架起了我對雷諾汽車的好感,以前看到雷諾的車子,總覺怪模怪樣,現在看到雷諾的車子,就覺得開這車的車主應該很懂車。

Tiida當然是好車,當它可以載兩部腳踏車,有時當九人座使用時,一切就變得很值得了!

通常長得醜的車子,會更重視內涵。不起眼的車子,很容易引起誤解,其實Tiida的底盤很低的,操控性也有模有樣,

大陸對岸的Tiida也才1.6,就開得生龍活虎,何況台灣的是1.8,動力也充足。






有次上坡手剎車沒拉好,下車開車庫門回頭一看車子滑行10公車直接撞入一台三菱的GRAND,1.500公斤的加速度對方左後車門幾全毀。順帶一提我的後保桿祗有裂了2公分掉下來約0.5公分到我修車朋友處從新鎖上暫時沒作任何處理。

因為是鄰居的愛車,回原廠估價時帶了一位修車的朋友,當車原廠估約2萬7千元,我朋友估約1萬5千元內搞定。但因車主堅持回原廠修復,為了不傷和氣就同意車主在原廠修理。

車廠見我有帶了內行人不致向版主如此被海削,而這中間差額2萬3(殺了價)減1萬5主要原廠是採取換新鈑金件來估價,但我朋友說鈑金可以拉回的不要切割換新以免二三年後從接縫處開始生锈,對車子而言沒有任何好處,但見我鄰居如此堅持要我不要傷和氣遵照車主意思處理,說實在原廠並不是不好,但同樣是恢復原裝真的找一家專門的鈑噴廠絕對比原廠好太多了,因此不管各位車主是撞人或被撞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了。

3a1993 wrote:
呵呵 應該改成沒花一兩千保個意外險的後果!


+1
我想這才是這個事件所給我們的教訓吧,不要失了焦點了。
周董 wrote:
好黑的原廠~報價媲美...(恕刪)


雙B 要是菜單全包的話應該不只這些錢了吧

不過話說回來,這麼貴的價錢,

看事主要不要敗了這組來裝,比原廠的還便宜

kilio wrote:
經過這次, 我心中對...(恕刪)


沒有什麼好道不道歉的,我也是Tiida的車主,
身邊的朋友有開德國車的,車的板金當然硬幫幫,
至於Tiida,日本車嘛,然後要薄一點,不然市價行情怎麼會比較低,
我常開車都會注意後面到底有沒有貼很緊,
大家開車上路只想要平安回家嘛~

只是30公里? 車距很近嗎? 不然煞車系統30公里吃不住
lnz9024 wrote:
我針對樓主以下文字做...(恕刪)


我又不是開板的事主
前面有大大解釋過了
代步車賠償,租車通常比較難,小黃是比較合理的
二手折價當然也可以求償
因為法律規定是"回復原狀"
但是撞過的東西當然不可能回到一模一樣
回不去的東西有價值減損當然可以求償
以上是理論

但是實際上,舉證很麻煩,求償的程序成本很高,一但考慮舉證成本,要的到要不到就很難說了
所以我才說早點和解把事情處理掉比較實在

至於廠的問題
我都說過了
我建議的換廠是換到別間NISSAN原廠,不是外面的副廠
如果別間原廠還不能保證技術能力,事情要如何解決
被撞很不爽我當然知道,但是敲事主竹槓
錢是黑心保養廠賺走,對被撞的人有啥好處?
對事情解決有幫助嗎?
forthetiida wrote:
大陸對岸的Tiida也才1.6,就開得生龍活虎,何況台灣的是1.8,動力也充足。


那是因為對岸是配手排,台灣配A4動力吃光光
1.8 自排的實際輪上馬力,應該和1.6手排差異不大
其實原PO如果是如實把照片PO出來,然後也如實把他去你爽原廠估價的事情PO出來,那我覺得何妨當作一種資訊提供?為何要想成樓主想傳達Tiida很差的資訊?當然前提是「如實」的PO文,就把他當成一種資訊來看看,這樣沒什麼大不了的吧?何必攻擊原PO,認為原PO撞了人,還嫌貴什麼的,何不把他當成真實情況的撞擊測試,還有看看你爽原廠對於這種事件的態度,討論區不是就是一種資訊交流的平台嗎?
基本上我肯定PO這種資訊提供的態度:
第一:我還沒聽過估個價要先收費的,要收費也不是不可以,你為何不在估價前先跟客人表明,我們估價要收費喔!如果顧客願意付錢估價,那心甘情願的交易沒什麼不可。所以在這個事件中,不管是不是車禍事故,車廠不告知估價要收費的態度就是不對。
第二:原PO願意負全責把車子恢復原狀也是值得肯定,真的按照民法規定,肇事者不可能「完全」恢復原狀,所以賠償的規定,如果賠償全新的零件,折舊的部分是原車主自行負責,不是肇事者負責,之前才一個新聞,說一個十多年車主被撞,結果肇事者賠償全新的零件,但是原車主要出的錢比賠償的還多,也許你會覺得不公平,但是走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第三:原廠敲竹槓的態度很明顯,看人家不修,還主動降價,再不懂的人都感覺得出來在敲竹槓,今天你就把他當成是一個車輛維修的行為,為何因為有肇事者賠償就可以敲竹槓,若是車主自己買單的話就不可以敲竹槓?這個被撞車主心情不爽根本沒關係,商人故意對顧客敲竹槓本來就是不應該,不是因為誰買單這種行為就要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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