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 剛好跟朋友聊到這個"機慢車道"
我本身是騎機車而已
朋友有開車跟重機
我也忘了怎會聊到這個主題
基本上 在討論 一般路面上的 "禁行機車的快車道" "機慢車道"
我說汽車 為什麼有時候 會開到 機慢車道 等紅燈 然後綠燈再切回去?
他說 因為機慢車道 沒有禁行汽車阿!而且汽車速度也變慢了 算慢車
我又問 那我機車騎快一點 能上快車道嗎?(自己知道不行)
他說 當然不行啊 路面上有寫 禁行機車阿
那我又說 這樣路面上不就汽車想怎開 就怎開?
路邊還不少汽車臨停.並排 壓縮機車行駛?
他說 也不能這樣說 只是路面上是這樣寫的 應該沒怎樣吧
臨停並排 這個就看個人道德了!
他問我 那妳騎機車要左轉 你要怎麼轉?
我說 二段待轉啊
他在問 你有看上面的標示嗎? 有些路口不用二段待轉
如果路面上有寫禁行機車 那路口沒有標示的話 也是要二段待轉
也就是說 有二段待轉標示 要待轉 沒有標示但路面有寫禁行機車 也是要待轉
我說 沒想這麼多耶 都直接二段待轉 不然還要往上看有沒有標示 往下看有沒寫標語
這樣太麻煩了 就多花點時間 安全點
我想問 他的觀點是對的嗎? 汽車 可以開機慢車道?
雖然每次騎機車 都看汽車會切到機慢車道
要右轉 我是沒話說
可是滿多 看前面紅燈停好多汽車 就切進來 然後等綠燈再切回去
我們機車 都停不到前面的 機車停車格
mars2200 wrote:
前陣子 剛好跟朋友聊到這個"機慢車道"
我本身是騎機車而已
朋友有開車跟重機
我也忘了怎會聊到這個主題
基本上 在討論 一般路面上的 "禁行機車的快車道" "機慢車道"
我說汽車 為什麼有時候 會開到 機慢車道 等紅燈 然後綠燈再切回去?
他說 因為機慢車道 沒有禁行汽車阿!而且汽車速度也變慢了 算慢車
我又問 那我機車騎快一點 能上快車道嗎?(自己知道不行)
他說 當然不行啊 路面上有寫 禁行機車阿
那我又說 這樣路面上不就汽車想怎開 就怎開?
路邊還不少汽車臨停.並排 壓縮機車行駛?
他說 也不能這樣說 只是路面上是這樣寫的 應該沒怎樣吧
臨停並排 這個就看個人道德了!
他問我 那妳騎機車要左轉 你要怎麼轉?
我說 二段待轉啊
他在問 你有看上面的標示嗎? 有些路口不用二段待轉
如果路面上有寫禁行機車 那路口沒有標示的話 也是要二段待轉
也就是說 有二段待轉標示 要待轉 沒有標示但路面有寫禁行機車 也是要待轉
我說 沒想這麼多耶 都直接二段待轉 不然還要往上看有沒有標示 往下看有沒寫標語
這樣太麻煩了 就多花點時間 安全點
我想問 他的觀點是對的嗎? 汽車 可以開機慢車道?
雖然每次騎機車 都看汽車會切到機慢車道
要右轉 我是沒話說
可是滿多 看前面紅燈停好多汽車 就切進來 然後等綠燈再切回去
我們機車 都停不到前面的 機車停車格
大部份慢車道都會劃上"機慢車優先"...所以這不代表叫"機車專用道"
機車是快車."機慢車優先"是解讀機車與慢車.不是解讀機車是慢車.一堆沒讀書的4輪駕駛愛找麻煩就是這字"機慢車"
4輪以上除了起步.停車.右轉以外都不能長期佔用...換句話說就是不能一直直行
二段式左轉這部份是對的.只要有標誌就得二段式左轉.不管你內車道有無禁行機車.因為這是交通法規
mars2200 wrote:
汽車 為什麼有時候 會開到 機慢車道 等紅燈 然後綠燈再切回去?
他說 因為機慢車道 沒有禁行汽車阿!而且汽車速度也變慢了 算慢車
機車在交通規則上, 並不屬於慢車, 而是屬於汽車
所以在行駛慢車道的法條裡, 特地加入機車
讓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
原則上大眾認定的汽車只能在"起步" "轉彎" "臨停"等有條件下行駛慢車道
mars2200 wrote:
他在問 你有看上面的標示嗎? 有些路口不用二段待轉
如果路面上有寫禁行機車 那路口沒有標示的話 也是要二段待轉
也就是說 有二段待轉標示 要待轉 沒有標示但路面有寫禁行機車 也是要待轉
我說 沒想這麼多耶 都直接二段待轉 不然還要往上看有沒有標示 往下看有沒寫標語
基本上有禁行機車的路口, 就會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以標誌為主
筆者在此簡單釐清您的疑問
首先機車屬於汽車範疇,僅在路權上有區別。
慢車,廣義應包含自行車(包含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以及三輪以上慢車(人力車、獸力車均屬之)。
機車不屬於慢車
1.機慢車道
你應該要知道何謂快慢車道
依照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9條第三款
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圖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慢機車道依照地方可在畫分出「機車專用道」以及「機車優先道」
前者為車種專用車道,其他車種不能進入行駛,換言之,只能行駛普通重型機車以下機車車種。
而「機車優先道」 依照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4-1 條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
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廣義而言,上述兩種車道均屬於禁行四輪以上汽車的車道。
2.快慢車道區分及行駛
按照第一條所列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三款內容,可以得知如何區分快慢車道。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
.
.
如兩線道以上道路,內側車道有實施禁行機車,則普通重型機機車以下機車車種與慢車不可行駛。
下圖為北市某路段

可看出此路段無白實線(10cm線)劃分快慢車道,僅最內側一車道實施禁行機車,但依照上述條文「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依照台灣現行規定,普通重型以下機車在此路段只能行駛於最外側兩車道。地方政府如在該路段有其他規定者除外。
3.機車待轉相關規定
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第二項內容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如路口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則普通重型以下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不可直接左轉。
在實際案例上,如果路口無兩段式待轉標示,但內側車道有禁行機車標字,而路口卻無機車待轉格。此時不能至路口待轉,這表示該路口禁止左轉。
無機車待轉格以及兩段式待轉標示路口進行待轉者,屬於不按照標線標誌行駛,可以相關規定開罰。
如果騎士在該路口待轉,警方可依照 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一項第二款,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如下圖

此路口,內側車道禁行機車,路口無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且無機慢車待轉格。表示此路口機車不得左轉以及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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