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視覺死角啊...有人在責怪說為何汽車司機不快點轉打方向燈打那麼久還沒轉對啊,因為汽車司機很注意右後方有沒有機車,所以才打那麼久方向燈結果後方機車入視覺死角,汽車司機以為後方沒有機車了所以一個急停轉身,擦板得分....機車撞過來...所以我覺得汽車司機太小心了,為了注意後方騎士所以才轉那麼慢而機車騎士超車要往左超,這是常識吧,怎麼會在明知對方打右方向燈時還往汽車的右處鑽呢?
sean2316 wrote:機車的錯比較大70%…明明汽車已經提早打方向燈,還要硬過…但是汽車也是有錯30%,一般要轉之前,都還是會注意是不是有車,這個情況看來,汽車就是沒有注意,以為一定沒有車了,而且機車也一定會讓他,所以就這樣切過去…...(恕刪) 汽車很倒楣...到路口了不轉彎難道是停在路上被後車撞嗎...我在那邊右轉都很小心..真的是停在路上等沒車再過去...不然就提前從關渡宮那邊繞過去....
jagerhu wrote:十一到第十三秒的時候有台飆得飛快的摩托車行經該肇事汽車該右轉的動線上,不是每次要右轉都可以成功提早靠右的,過多或是有並行中的機車,真的是沒有辦法提早右轉的因素之一...(恕刪) 沒有這種事,這代表你應該更早就要切換車道且靠邊先切換好車道->靠邊打方向燈->轉彎駕駛動作不確實當然會造成車禍這個影片的最大罪魁禍首就是汽車邊切換車道邊打方向燈還立刻轉彎一個動作一個動作來就不會有這問題打方向燈並不代表無敵,重點是妳的駕駛動作
eosinchen wrote:小弟之前在附近工作多...(恕刪) 汽車駕駛連續變換車道 本身就是違規了 怎麼會沒過失呢?本來就應該提早切入慢車道(以上是法律角度)(以下是開車禮儀角度)實際上直行車優先在台灣實行上有困難, 直行車本身要負一部分責任"法律上"直行車有絕對優先權 轉彎車必須減速讓直行車先通行但是實行上其實轉彎車換道順利與否,仰賴直行車是否"減速讓行"(禮儀!!)台灣有些摩拖車的習慣是順著人家轉彎的方向繞過去(有點沒邏輯,從另一邊不是比較安全嗎?)在美國 就算比較擁擠的城市(如洛杉磯) 就算尖峰時間 直行車還是會禮讓要換道轉彎的轉彎車的甚至你要在塞車的時候換車道,隔壁車道的後車還會停在原地等你換完再跟你車屁股,這是開車禮儀的差異..所以我認為以這狀況來看 汽車駕駛法律上要負完全責任 (連續變換車道)但是摩扥車駕駛如果沒超速, 只是缺乏交通禮儀 (並不犯法)
bob2002xx wrote:車速不快又怎麼會貼這...(恕刪) +1每小時10公里的速度,比跑步還慢,即使煞車反應少一半,都不會像影片那樣...........話說回來,那路段的速限我記得是60(還是50??)我忘了。(要翻一下以前的罰單照片才知道)
darrel2003 wrote:機車的話 腦子有X吧?正常反應是看到打右轉燈的車 瞬間是往左閃為什麼他硬要往右鑽 我騎機車的時候遇到這種情形是先減速這位騎士不是恍神就是駕駛習慣不好幾乎每天上班我要右轉車頭都已經右轉壓到人行穿越道了還是有機車要從右邊鑽過去不要說機車很多開車的人開四輪也是這樣明明走內車道遇到前車停等要左轉時方向燈不打也不減速就切回中線真的是@#$%......不過這種事天天上演自己保護自己不要被這種缺德駕駛牽拖到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