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路口明明不用待轉卻刻意騎去待轉真是多此一舉浪費時間兩段式左轉是為了保護機車族,可以去查詢早期沒有兩段式左轉時,機車族有多少是被撞死。別挑語病,有些直行摩托車被左轉車輛或闖紅燈車輛給撞了,但機車有多少違規.... 別拿來比較。>>(狗屁兩段左轉是抄襲日本禁止小50的法規抄的真他x的爛)還真希望多抄點,尤其抄些法律較嚴苛來台灣執行。說真的網路上甚麼話都有,真的一點也不奇怪。你可以經常左轉,反正才 600NT ,況且又不是每個路口都會抓民眾就是這樣,立意良善的法律也會遭來批評,封橋、封路也是如此。
是撞上對向左轉車嗎?傷驗一驗然後寄出存證信函到時自然會來跟你談車先不要修這段時間請改搭其他交通工具到時連帶交通費一併求償貴婦說的理由很常見似乎開車撞到人下車第一句話都是"阿你怎麼騎那麼快""騎那麼快幹嗎"
Nardus wrote:看得出來您是四輪族常...(恕刪) 唉... 我是機車一族,相反意見就被打成既得利益者,你要不要去政治討論區。雖有汽車駕照至今未開上路,說白話點只有在汽車教練場以及監理所開過車,這樣你滿意嗎?
JQJQ wrote:唉... 我是機車一族,相反意見就被打成既得利益者,你要不要去政治討論區。 這人的發言,不意外,笑笑就好~ eric455 wrote:如你描述沒錯....你應該在汽車右方! 是阿,所以撞到別人屁股,這點是蠻奇怪不過還是要先問問交通號誌為何,再繼續討論下去...是說,樓主不見了~
dougmichelle2001 wrote:你的情況跟我兩年...(恕刪) 先決條件,樓主確定是無肇事責任或非主要肇事責任的話:1.同意dougmichelle2001網友的建議!2.如果路口或附近商家有監視錄影也一起調一調(即便要錢也要調,請對方開收據,告完索賠時一起讓對方出,反正對方態度這麼差,想上法院兼多花一點錢,就千萬別讓牠失望......)3.人沒事是最重要的,假如心理上有點疙瘩,去尋求一下精神科/心理醫師或宗教的慰藉也是很好的(當然,看心理醫師或精神科的診療費單據務必要留下索賠,畢竟您心理受創,那有人的荷包就需要給牠"震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