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下午從中壢往中壢高中之後要左轉,只是我稍稍把車壓的大了一點!真的還好阿!!一轉過去警察就在路邊。叫我和我朋友拿駕照和行照。我沒有違規耶 左轉~~還壓車~~表示你未依規定行使機車兩段式左轉還大言不慚說自己沒違規你駕照是撿來的嗎?沒開你單就很不錯了還想怪人家攔你下來怎麼會有你這種人?
GG聖 wrote:同傾耶果然是高手...(恕刪) 朝內應該歲是 內傾吧........一般人應該都是身體比較重,所以屁股身體往內。這位仁兄,應該是頭比較重吧!!!警察臨檢算是又愛又恨的東西.........如果攔得很勤,又會抱怨擾民,浪費我時間。攔到別人都沒事,攔到我的時候就覺得很討厭。完全不攔,有人又要要說,警察沒在做事,難怪我車被偷都找不到。
ppstation88226 wrote:教你一點常識!根據大...(恕刪) 哇...憲法也搬出來了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若警察無故把你攔下臨檢行駕照,屬於"違憲"行為。怎判定無故呢隨便在你的機車或汽車都能找到你不符合原廠的東西隨便也能請你下車酒測隨便也能找你雙白線變換車道, 雙黃線迴轉, 紅燈停車超越停車線或機車紅燈停車格..........很多很多真的隨便也能找到你違規所以就如之前大大說的 沒做虧心事 還怕臨檢喔依照你說的無法攔下的話 那警察就買塊雞排和大杯紅茶,外加自帶板凳找棵大樹,坐在路邊樹下看熱鬧,或看妹等交班就好.你以為警察真的吃飽太閒攔你喔要是遇到白目小鬼一緊張摔車,還去被迴到,那還真倒楣(那您是否要說警察執法過當呢)或是攔到擁槍自重的通緝犯.還要花時間和通緝犯槍戰,好運沒被子彈吻到,也要給記者包圍採訪那不是更麻煩(搞不好還耽誤到下班回家吃飯時間)總歸一句 不要只會沒事嫌警察煩 有事哭求警察救命還違憲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