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fdftr74 wrote:
先不說誰對誰錯,因為...(恕刪)

說實在的,
誰知道樓主有錯無錯,
若自己有過失那請衡量看看,
究竟跟對方的過失相比,你能佔到多少優勢,
跟對方好好談和解。
自認自己無過失,那請你告他吧,
如樓上說的準備好資料,
請對方限時賠償,
否則就去警察局說要告他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看到這篇我想問一下
如果路權不是我的
我被撞
對方一句話都沒講
看一下就直接騎走
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為什麼車禍第一件事情要問對方有沒有事??

車禍都發生了 還噓寒問暖幹嘛??

想辦法解決事情才是第一優先啊XDDD (笑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樓主當時的時速多少?
有否在規定內...因為小弟自己騎機車時,
常常會不自覺超速,
但發生車禍的話,這點很容易被咬死...

Kekelala wrote:
你撞到人家的右後門,...(恕刪)



看到一面倒的推論....終於看到有人注意這裡了!
這樣的車禍方式我不認為是一面倒
.....
P.S 貴婦vs學生不會是判決的條件


那婦人有錯

就照合理方式去求償吧

板上一堆誇張的就看看就好了

祝早日康復阿

不一定會贏的...

因為我前天也在十字路口 發生這種車禍

警察說 雙方都有錯 沒有注意到 該注意的事情

我印象中也是 直行車 路權 應該比 轉彎車大才對

警察卻說這種話 我都不該知道怎麼對了........


要她賠償

看你敢不敢玩了



先去找監視器看看 要上法院也比較穩

詳細紀錄一下損失 發生經過

想一下要她賠多少


狠一點 沒關係

畢竟是她造成的


我遇過 車禍完之後

說會賠 也有來關心

然後打電話找救兵

救兵來現場 就開始亂罵 當事者就完全不說話了

她也是女的....

最後她受不了壓力 就賠我錢了


調解委員會 基本上沒什麼用處 各說各話只會吵

我是自己打電話去連絡對方談 不然就上法院

學生沒差拉 請假去就好了 對方為了你 不能上班

慢慢耗 她會賠的!! 你有監視器影片的話 利用這一點去弄她
實在很不想這樣說,但是看到對方如果氣燄這麼高,那不管樓主有錯或無錯,請直接提告吧 ....

為什麼要提告再說?因為這樣才會有『刑事』的條件來談合解。

為什麼會說實在不想這樣說?因為我就被坑殺過,所以我體驗到台灣法律之『路權只是參考』的意義。
(無肇責都要賠了,看對方是左轉 ... 您是直行 ....... 這有的調解了)

記得,一定要先去發生車禍地點所屬的警察局備案,說你要告對方,這樣才能調解,對您也較有利。

樓主加油喔!

註:不瞭解一個車禍可以搞的多辛苦嗎?請參閱小弟的報告文。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再強調一次: 機車是非常危險的交通工具 (每年2000多人因機車事故死亡) 能不騎就不騎(不騎地球也不會停止轉動) 特別是台灣人多數都超速 (>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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