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fdftr74 wrote:先不說誰對誰錯,因為...(恕刪) 說實在的,誰知道樓主有錯無錯,若自己有過失那請衡量看看,究竟跟對方的過失相比,你能佔到多少優勢,跟對方好好談和解。自認自己無過失,那請你告他吧,如樓上說的準備好資料,請對方限時賠償,否則就去警察局說要告他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要她賠償看你敢不敢玩了先去找監視器看看 要上法院也比較穩詳細紀錄一下損失 發生經過想一下要她賠多少狠一點 沒關係畢竟是她造成的我遇過 車禍完之後說會賠 也有來關心然後打電話找救兵救兵來現場 就開始亂罵 當事者就完全不說話了她也是女的....最後她受不了壓力 就賠我錢了調解委員會 基本上沒什麼用處 各說各話只會吵我是自己打電話去連絡對方談 不然就上法院學生沒差拉 請假去就好了 對方為了你 不能上班慢慢耗 她會賠的!! 你有監視器影片的話 利用這一點去弄她
實在很不想這樣說,但是看到對方如果氣燄這麼高,那不管樓主有錯或無錯,請直接提告吧 ....為什麼要提告再說?因為這樣才會有『刑事』的條件來談合解。為什麼會說實在不想這樣說?因為我就被坑殺過,所以我體驗到台灣法律之『路權只是參考』的意義。(無肇責都要賠了,看對方是左轉 ... 您是直行 ....... 這有的調解了)記得,一定要先去發生車禍地點所屬的警察局備案,說你要告對方,這樣才能調解,對您也較有利。樓主加油喔!註:不瞭解一個車禍可以搞的多辛苦嗎?請參閱小弟的報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