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一個雷陣雨相當大的午後,我和我的愛車正在回家過第一天暑假的路途上,但在某條鄉間小路上,不幸地發生了憾事……。
就下面簡略說明圖來做講解:
藍色圈圈(休旅車)
咖啡色圈圈(機車)
休旅車的說詞
男:並無注意後方有無機車
女:騎機車別騎那麼快(那位阿姨一直重複這句,但是我和他們車速是差不多在跟隨的= =”)
(上述為他們所述,若有敝人忘記之部分會再補)
我的說詞
在這天色昏暗的大雨中,我開著大燈,車速約40~50跟在他們後方約10公尺,見著他們的車往左偏了點(無開大燈),心裡想著那邊有著條小路,應該是怕有車會衝出來,不以為意地繼續騎。但我似乎會錯了他的意,在小路的路口,他的車頭開始大幅度地往右偏(沒方向燈),好死不死地那邊剛好是下坡路段,潺潺的雨水流,帶著我採、拉緊煞車的人車及心裡有著一種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無奈,一路地撲到對方車上。
雖然在一開始雙方情緒都有點不好,好在後來都還能以理性的狀態去處理,算是幸運。
車禍狀況大概就如上所述,我想請問各位一下,照此車禍情形,雙方肇責應該是如何判別?
matinwind wrote:
背景:一個雷陣雨相當...(恕刪)
雙方都錯 但訴訟上樓主要賠償
因為撞擊點看來,後車為保持安全距離 幾乎要負擔大部分責任。
至於樓主所言"沒開燈 沒打方向燈"這兩款,除非樓主有行車紀錄器,否則人家要賴帳你也無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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