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重機撞到闖紅燈行人,行人不治

cjianku wrote:
騎重機撞死人本來就要加重刑罰


為什麼?!憑什麼?!就只因為你魯??
s97227 wrote:
不過汽車撞死人或酒駕大家真的好像都沒差一樣...(恕刪)


這才是畸形的地方呀
四輪每年葬送那麼多人的寶貴性命
多數人都不在乎
總是放大重機的問題
不解

ddhhddhh2 wrote:



我想說大重路上看沒幾台,看105和106年總共也才掛4萬輛左右
竟然超速和飆車的比例這麼高
謝謝你提供的資料讓我醒來了

ddhhddhh2 wrote:
你好難看啊,你已經...(恕刪)

啊不好意思大哥你需要資料...
這是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裡面的105及106年新車領牌數應該還勉強具有參考價值...

刻音色 wrote:
外國行人最大也對因...


外國行人最大, 是在行人不違規的條件下好嗎....

汽車和行人同時擁有路權時, 理當禮讓行人,

但綠燈明明是絕對路權, 就一句"行經路口時應注意"+"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之帝王條款,

那以後沒錢想死後留一筆給家, 就走上班馬線等人撞上來就好了.
Blurman wrote:
自由時報報導, 不大一樣耶

萬華重機遭撞飛、殃及路人 1命危1昏迷

樓上各種嘴臉不知又有何看法 大笑


早上六點發生,自由九點就隨便兩句發稿出來,連個照片影片都沒有。這樣你也信?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28/1305364/

看照片,從路口滑到這位置,有十幾間店面的遠。不知多快才能如此滑行的距離


taermoney wrote:
我想說大重路上看沒...(恕刪)


看106年登記數量 ,一個是12萬輛,一個是1300萬輛

所以違規超速,大概大重是10%、一般是1%
大家普遍都知道 斑馬線帝王條款
問題是不管你是開什麼車,行經路口搶快的還是一堆
光是給你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肇責了
jason 567 wrote:
早上六點發生,自由...(恕刪)


你只想黑重機啊, 當然不相信自由報導, 重機可能是被追撞的
不然臉被啪啪打腫, 是要往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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