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這樣

給你參考
我是xx大學的學生
我有個相當困惑的問題小請教本處
依據96年9月21日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新增第99條之1:「汽缸總排氣量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
請問交通部都已經明文規定,大型重型機車視同汽車規格,但是為什麼我們得學校卻禁止大型重型機車視同汽車,辦理校內停車證呢?!
據我說知,本校已經有教授騎乘大型重型機車進入校內停車的例子。
【教授為何不把大型重型機車停在機車停車格而是停在校內停車場?? 因為大型重型機車根本停不下。】
但是方才我前往總務處詢問,卻得到"教授是教授,學生是學生 "、"機車就是機車,又不是汽車" 等等的話,如此冷嘲熱諷的話,請問平等嗎?!
詢問本處時,卻得到負責人的敷衍,推脫的答案,我相當不滿學校的規定明明就是活的,但是卻是用死的方法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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