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砲沒GG wrote:大大您好.....若過失傷害成立,法官會判拘役但得以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看拘役幾天,易科罰金繳清後並不會留下前科............本身有過此類似案例,後來因工作需要申請良民證並無有前科紀錄...(恕刪) 如果沒有這問題, 也還有時間,當然就陪他們玩玩囉!
至於刑事部份那要看事發至今多少時間了若超過六個月就沒有傷害罪的疑慮若是還在六個月之內也沒關係一般人都是怕有刑事案底而私下和解以我的經驗而言即使是骨折住院一經提告大部份都在調解庭就和解了所以若不是致人於重傷害且有和解之意透過法院的調解庭大部份都能結案且你是被告且有和解之意縱使對方態度強硬不願和解,未來真的被起訴法官也會審酌雙方的態度做為判決的依據.這種小案法官也會儘量希望雙方當庭就和解結案畢竟這種小案堆積如山,能夠儘量減少司法資源就結案是法官審案的原則不然說實在的,皮肉擦傷就會被起訴傷害罪並判決確立 我個人的看法是機會不大(因為你有和解之意願)我的看法是針對版主的主題:如何避免被敲竹槓
看起來樓主並不急啊,po了這麼久也沒上來說明搞得到底是...樓主"小題大作"?又或者是...樓主"避重就輕"?現在在演那齣?連刑事,前科,坐牢都出來了...我記得台灣人命,不大值錢啊,(勿砲,因為我們是情理法的社會)如果只是樓主說得那麼簡單,這根本沒那麼嚴重吧?
先申請理賠 剩下的多溝通 能少則少 不然對方若有驗傷單 過失傷害這條跑不掉 .保險公司沒出來跟對方喊價嗎 我想你本身沒去驗證吧 不然就可以互告傷害 不管如何相撞都互有對錯 不會只有你單一方 所以你要好好想一想 若是對方提告 花的會比現在多喔
klein3358 wrote:樓主 8/28 才註...(恕刪) 他可能去籌錢解決了對方都知道收集單據和提過失傷害了,想必車禍當時也叫警察來處理了, 可能初步認定樓主弟有多數過失,所以樓主弟才會承認有錯,樓主大概評估一下如果共7萬元可和對方2人和解, 就和解吧!不然刑事部分, 易科罰金可能就罰個3萬元了, 如果再請個律師, 又要5萬元,還沒賠對方就先付出8萬元, 還不算出庭的時間,對方如果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一毛錢都不用花第三責任險還是多保一點, 有保這時保險公司應該就會幫你談了我覺得大原則是有錯就該賠有錯但對方獅子大開口不賠沒錯更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