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豬 wrote:請教各位大大~為何在燈光充足的情況建議用閃的.一搬來說不都是在市區才會有燈光充足嗎?是要閃給對向來車看的嗎?我們這的市區都是大都雙黃線(楊梅鎮.新屋鄉).正常的駕駛人不會逆向停車吧會超車的看到閃燈來也是依樣過.一直對這一點有所以疑問...我個人是很不喜歡被閃因為真的很不輸湖 因為背景太亮,用閃爍的比較醒目,其他用路人才容易注意到.如您所說,同向的會看到紅色後燈對向的才會看到前燈.閃爍的前燈對對向車輛影響不大,但對側面及轉彎時橫向的車輛有比較醒目的作用.您可想像開車時遇到一閃爍燈光從巷子或叉路照出來應能馬上判斷是單車出來了.
補充一下,如果是用作市區道路警示的閃燈,用個小一點,普通亮度的就好了。如果是那種多段可調的,就調到最低亮度的閃爍。千萬不要用那種一兩三百流明槍燈的暴閃!那是用來擾亂敵人的!就算角度壓再低,都一樣會謀殺對向來車的眼睛!小弟幾次在河濱車道上殺意陡生,都是因為對向用了缺德的暴閃模式...
我比較贊成2樓的說法:在燈光充足的地方(有路燈)的情況下用閃爍的, 主要是提醒對面來車但假如是夜騎山路, 建議是開恆亮,但原則是頭燈的投射角度一定要低於水平線,不然與水平線平行或高於水平線時,會造成對向車友會很不舒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