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車小跑步都會破10公里大關了吧.
這樣是要怎樣算

人超速??
車超速???

要是真的實行,我看以後大概騎公路車的也得考駕照了.
http://blog.pixnet.net/chingmaio
ingram0812 wrote:
政府要先買一個馬錶給我我才知道有沒超速阿!!!...(恕刪)


這個我喜歡, 我正在為另一台小折要買什麼碼錶傷腦筋, 如果政府給每台單車裝一個碼錶, 我就不用傷腦筋了.

不過說真的, 很多沒有碼錶的騎士, 他/她怎麼知道有沒有超速?
我碼表跳車了

不知道政府要不要補助我們一人一顆無線碼表(貓眼最低階的就好...)
今天看到13,14歲小朋友超過我的車.....
我悠閒騎20.......
我想它應該有23吧

是該把它抓去關
把他抓去到安講習(包含父母)
還是開單罰錢???

忘了哪條法規定25的速限
我覺得很合理吧
大部分的人在自行車車道都是18附近
是不是所有自行車都要罰款??

買菜的媽媽(我嫂嫂)騎腳踏車都在18了
政府這樣等同於不准自行車上路吧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速限10公里.......

看來連爬巴拉卡都很難不超速
要低於10Km/hr,大概只有爬大屯山助航站那段路時比較難違規吧

限速10Km/hr,不如直接禁止在自行車道騎車
乾脆規定一進到自行車道,一律下車用牽的,只要上車的幾乎都可以開出超速罰單
我們家王子三輪車都不只10公里了。<4歲>
原來我們家都是飆車一族。
自行車道是自行車用的,應不能跑步吧?
若可以那馬路,高速公路也可以囉!!
其實危險不是速限,而是行人並排聊天與小孩。
看過幾次單車車禍.別小看單車的車速.很嚴重的..
我猜在過不久之後.要騎單車必須先考駕照了
這樣政府還可以撈一筆考照規費
再來推動單車掛牌照以減低失竊率又撈一筆
既然掛牌了要罰款會找不到人嗎
無法度啊!這就是我們現在交通部!只會閉門造績,想一些沒什麼建設性的規定!
單車限速十公里,那還騎什麼單車,只會搞一些推卸責任的法令!
還好!還好! 我是肉腳時速都在10K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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