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麒硯 wrote:
大家考完駕照是不是把法規都光了?
道路最外側是慢車道, 公路法第12條說明慢車道是給慢車行駛,"慢車定義:指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人力或獸力行駛之車輛。" 。
就算有人在慢車道開馬車都是合法的。
反而是樓主在慢車道開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在加上影片中看來樓主在同一車道超車未和自行車保持安全間距的作為,實在不可取。
這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大家都在路上開10公里前進也是合法的
大部分道路只有上限速沒有下限
你可以選擇檔別人,也可以選擇不要檔到別人
單純的品的問題,道德的問題
我是覺得不要影響別人危不危法不重要,台灣法律落後也不是新聞了
先進的法律如下,不影響別人就可以並排
http://www.bikeid.net/bikeDiaryS_ViewAll.php?DN_ID=1562
法律落後,道德水準低下,大家只能自己小心了
樓上也看到了,拍個窗可能會被砍的,後台還是先找好,出事才有得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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