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沒人性的單車客

chlorite wrote:
每回有類似的事情發生,總是有很多人出來說:出手幫人可能反而會被誣告。社會黑暗,明哲保身就好。但我只想問一件事,難道一條生命不值的我們去冒那些風險嗎?或者是反過來說,難道我們不願意付出一點點可能的不方便,去救一個人的性命嗎?也許被誣告會很麻煩,心情會很鬱悶,也可能會損失一大筆金錢和時間。但跟一個人的生命來比,這些算的了什麼。

理想論者,
我真的覺得你的想法不切實際。我也不相信你能堅守你這些話。
當你碰上第一次時,第二次再發生你還會冒這個險。

人的生命重要?那其他生物的生命呢? 你應該每天都吃肉吧!
你應該想一想那些豬,雞,牛死前帶有多大恐懼,如何不得好死;
被分屍然後被你吃下肚。(吃素的別高興,對我來說,生命包含動植物)

我只想說,生命是自私的,只有競爭的勝利者才有活下去的權利。
倫理道德並沒有錯,人類發展出倫理道德誘使人之間的互相合作。
然後,讓大部份的人可以活下去。代價是其他生命物種生存權力的被剝奪。
你早已經是劊子手了,當然我也是。

類似的說法可以縮小到國家間的競爭,公司中的內鬥。
看過"血鑽石"這部電影嗎?你會知道我想說什麼。
可口可樂公司大量消耗落後國家的水資源,引起穀物歉收,饑荒,疾病。
然後變成你夏日解暑的飲料。 你的行為已經間接殺了這麼多人,也不見你有什麼做為。

我是不覺得我有扯太遠,或許只想說說人性這件事,呼應樓主的標題。
chlorite wrote:
難道一條生命不值的我們去冒那些風險嗎?

當你大聲疾呼,倡導你的信念時,(我是心中是支持這個信念啦!只是你是否有下面這個問題的見解)
請告訴我:萬一你的家人因為你運氣不好挨餓受凍時,你會怎麼辦?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像coffee0525很樂意助人,其實我也是。
只是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太多不好的例子了。
不夠專業的助人是有罪的。
這是法律上的見解。玻璃娃娃事件大家都記得吧!

在解除這個疑惑之前,我救路邊的小狗可能比較輕鬆沒負擔(頂多被咬一口,不會家破人亡)。
前幾天不是才又一則新聞,不只台灣這樣大陸也是
老實說發生下面的狀況實在太可能了。
且現在經濟不好,騎開車去巷子最好小心點,會有人跑出來讓你撞的更可怕。


大陸新聞~
老人家跌倒在地,誰都不敢上前搭救,擔心被「栽贓」,賠錢受氣。南京就發生這樣的事。

據《南京晨報》報導,七十五歲的劉姓老漢,在南京某公車站下車時,不慎從公車後門跌倒,爬不起來,身後乘客都不敢上前搭救。老漢靈機一動,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心,跟你們沒有關係。」

乘客聽到後都愣住,隨即老漢昏迷在地。隨後,五、六名乘客上前扶起昏迷的老漢,將其扶送到公車站台棚子下避雨,同時撥打一一○報警。不久,巡警趕到現場,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乘客之所以「慢半拍」,事出有因。二年多前,南京彭姓市民,在公車站好心扶起一名跌倒的老人,還送老人到醫院檢查。不料,老人家屬趕到,得知老人因跌倒骨折,需數萬元醫療費,遂一口咬定是對方撞倒老人,要求賠償。

雙方告上法院。結果,在老人指證下,咬定彭姓市民撞人,法院只好判這位「好心人」敗訴,最後賠償四萬元了事。此案引起民眾議論,有人氣氛說,這樣誰還敢攙扶跌倒在地的老人。


真的是無言喔!

警察很黑嗎?

的確是很黑!

不過都是黑吃黑!

沒有人會去誣賴一個見義勇為的好人啦!

警察很笨嗎?

一點都不笨!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明明就已經露出馬腳,還自以為天衣無縫的人多的是!

每個殺人兇手都嘛說案子不是他幹的!

至於那些見死不救,而且還想將這種自私行為合理化的人

哎呦

別說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了

搞不好連要他們在路上禮讓一下救護車都有困難喔!

看太多了啦


如果發現一位老者騎單車,不慎摔車倒地,

而樓主剛好騎單車經過,

試問樓主敢不敢去攙扶,隨後幫忙處理受傷事宜?

我可以名正言順的說,我不敢,寧可騎稍遠一點,再打電話叫救護車。
黑輪桑 wrote:
如果發現一位老者騎單...(恕刪)

廿年前見義勇為反而差點被揍的記憶,若干年後還是讓我心有餘悸。某日開車經過一條勉強兩車可以通行的小路,車前有位年紀很大的老怕怕騎著腳踏車,也許年老体衰速度很慢又蛇行左右搖晃,差點撞到旁邊的車子上。前車通過後我在他後面,我乾脆停下來目視他騎遠轉過叉路,後車駕駛不耐下車大罵我怎麼停車不前進,我說了心中的顧忌,萬一老伯怕倒趴在我引擎蓋上我不就完了,對方頗有同感就各自開車走了。不過我若騎單車見到車禍還是會打電話報警,總不會賴我的單車撞翻汽車或机車吧!
cjhuang1204 wrote:
只是純抱怨及感嘆現在...(恕刪)



*-*-*-*-*-*-*-*-*-*-*
真佩服你的見義勇為 不是每個見義勇為的人都會得到好下場
這是一個人怕人的社會 還是謹慎一點的好
有時必要的冷漠 不是不關心 只是怕會給自己惹來麻煩
我朋友就真的就吃過這種虧
他多年前在台北辛亥隧道 附近看見一位女機車騎士摔倒在地昏迷
他好心停下車在機車後方開雙黃燈警示 怕後方車輛來撞他

結果就因為這樣.............他的惡夢就此開始
這女的因為當時摔倒在地昏迷.他醒過來做筆錄時說有一部計程車把他撞倒的
這下我朋友就變成肇事者.他結果跳到黃河洗不清....
接下來他因為這件事情.還上法院 告他肇事逃逸 傷害罪 還賠錢
拒賠竟然後來還被關6個月 營業駕照被吊銷
你想想這事情可不可怕...........
所以事事小心 有朋友在身旁 或是照相存證 以求事後自保吧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假設說某小開飛落106縣道的瞬間,只有你看到,你要當作沒看到的回到家,想說他會不會自己爬起來?
然後良心不安的每次經過那兒都要向下望望?
還是馬上打119,然後花點時間跟警察解釋目擊的一切?

會給你遇到的是躲不過的,面對他,處理他,

否則就算沒有遺棄罪,良心的譴責是一輩子的。
話說四年前的某一晚,在雲林斗南的一條路上 ...
我跟女友才剛把車停好,兩人正要往餐廳走過去吃飯時,就看到一輛補習班要載送小朋友回家的箱型車闖紅燈從一名女騎士的左側直接撞上,把人撞飛了又因車速過快,直接把那女騎士給輾過去,我有看到那廂型車上下上下的動作

由於碰撞聲很大,附近的住戶也都跑出來看,還真的都站在自家門口看,而我邊打119邊衝了過去(約2~30公尺),只見那女騎士滿頭是血,由於還稍微有意識,我便問她的名字,在等待救護車的過程(此時才有住戶前來),雖然她一度有快昏迷的徵兆+發抖,不過我一直蹲在旁邊與她對話確保她還清醒,但我不敢去動她,深怕一動給你來個大量內出血,而CPR,她也沒昏迷,也不用做!而肇事女車主則是嚇傻,腿軟跪了下來一直哭

過沒多久救護車與警車陸續趕來,圍觀人也越來越多,警察問現場有誰是目擊,當然就我跟我女友啦
看一下手機撥號時間便跟警察簡單說一下肇事時間,以及說明車禍的緣由之後,我們就去吃飯了 !!
在往餐廳的路上,我問我女友,你不怕我被誤會喔?? 她說,怕什麼,離現場最近的住戶出來看的時候,我們兩個還在跑勒,由於當晚吃燒烤,女友還點了兩顆生蠔給我獎勵一下,不過 ..... 這 ................. ()

老實說我到餐廳時,我還是有點不自覺的發抖,因為第一次看到人被車給輾了過去
不過我想我應該是做了正確的決定 ....... 問我下次在遇到會不會插手,恩 ~ 我還是會的 ....
haoluntw wrote:
話說四年前的某一晚,...(恕刪)

這樣就對了
幫助人是一件好事
但是像樓主這樣說沒有停車下來的就是沒人性!這樣就不太好了!
為什麼當下你不把那些沒有停車的人攔下指著他們的鼻子說你們這些沒有人性的人
Jet Ranger wrote:
沒有人會去誣賴一個見義勇為的好人啦!..(恕刪)



上面一堆被誣賴的都是壞人就是了....

砲哥,看你的文章、以你的氣度來看,想必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但是在這的眾多網友並不是,說句難聽的,助人被反咬一口這件事,甚至連一次都承受不起,所以,請別怪罪我們這些人有這種"隨人顧性命"的想法與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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