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個月我們全家到后豐自行車道租用電動自行車,同行的家人我父親也租用了一台,我們在出發前都稍微騎看是否正常,但不幸是我父親這台在騎用當中突然前輪瞬間消氣(看起來不像爆胎),當下無法控制龍頭立即翻車導致人摔倒外傷及左手骨折馬上叫救護車送醫,由於骨折手術有些是自費項目,整個醫療費用近十萬,自行車老闆說他們有產品意外險可以理賠,但兩個月過去了他們投保的保險公司都只回應處理中,我們要繼續等嗎?還是要有什麼動作?請教各位大大有什麼建議嗎?謝謝!
交通規則定義道路係供公眾來往通行之處所,所以自行車道也屬於道路,至於保險內容就要看有沒有承保意外事故責任,如果有就是保險理賠,不夠的部分就向出租店索賠,如果承保內容沒有包含意外事故責任,那就直接向出租店請求,沒有結果的話,就是提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