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
...(恕刪)
以上是我玩股票快賠20年的體驗,最近兩年已經改為嚴守停損停利概念,所以現在有小賺,只是無法彌補以前虧掉的錢,現在正慢慢東山再起中。
時間久的體驗不見得比較厲害。當總統的,也不是當 8 年就比當 4 年來得強。
玩股票用力、用心玩也不見得比『隨便玩』賺錢。
我相信我花在『買股票』的時間應該少於這個版上 90% 的會員。但報酬率應該可以贏過一半(也是輸一半)的會員,因為我的報酬大概就等於臺股指數的績效。所以今年初(3月底前)的報酬率,到昨天也是全吐回去了。
因為我還沒退休,專長也不是證券投資,我人生的重點應該是要花在『本業』上。
試想,如果『價差投機』是一份可優於『本業』的賺錢項目,那臺灣大部份的好公司都應該是把『賺來的錢』再拿來『買賣"非"自家的股票』賺差價吧! 因為他們有資源、又用心、又能買人才,那『鐵定』比經營本業有利。
但你們知道的。他們沒這麼作,有投資其他公司的也都是長期投資,等到子公司長大了,才上市賣掉,而不是作它們的價差。
鼓勵你們『作價差』賺大錢的,我想始作俑者應該就是「券商」吧! 因為這樣他們才能多賺你們的手續費。
雖然臺灣的『上市券商(或有券商的金控)』我每家都有買,跟你們講『作價差』是件不好的事好像與我利益上有衝突,不過就像『證所稅』,還是照『正義』走我會比較安心。
我支持證所稅 ( http://www.hoamon.info/blog/2012/12/15/2013_capital_tax_typ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