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則死都要加入勞保的好處

公保根本沒年金化 還在作夢嗎??
快喔 我公保跟你換勞保好不好??
yoyo12579 wrote:
2.加入職業工會不建議以43900投保,除非是要退休前5年,勞保的老年年金請領計算公式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在還沒退休之前以最低投保薪資18780投保會比較划算



趁年輕調高未來年老時才不會負擔如此沈重,況且勞保並非只有老年給付,還有其餘的死亡給付、失能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

為何保不高也在於一般公司上班薪水不高自然無法達到,第二真的是否確實依法報到該有的級距



初心者小武 wrote:
請教

我老婆在家帶小孩,沒有上班

要怎麼樣才能加入勞保

謝謝


工會你得從事相關屬性者才可以實際投到這個地方,沒有的話就是被認定假勞工

沒查到還好一查到:1、取消勞保資格2、不退還所繳保費3、補繳國民年金

不然只能乖乖繳國民年金,因為它的出現就是為了家庭主婦以及失業者

認真計算過勞保和國民年金後,你就會覺得我不如保勞保好,保障多又領的多



加油各位
小弟從事的就是為了規畫勞保保障這部分,也許新竹的朋友可以與我聯絡了解

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可以幫忙掛工會到43900,5年未來要調降也不見得不行

希望大家退休都能領的心安裡得又沒煩惱XD

yoyo12579 wrote:
從2008年10月起...(恕刪)



國保遺囑年金&勞保遺囑年金差異性,請參考這篇
http://tw.myblog.yahoo.com/wenhn-insurance/article?mid=21&prev=74&next=19&l=f&fid=8

遺屬年金的優缺點
優點:
1.讓遺屬可以不因被保人的過世而缺乏保障。
缺點:1.遺屬年金的家屬請領條件過高,若不符請領資格即被取消。
2.若同為國民年金請領人則也不符請領資格。
3.不具保証領回制度。


遺屬年金的排他性國民年金法第廿一條的規定:
被保險人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換言之若夫妻倆都是領取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時,即不得再領取另一份遺屬年金了。勞保年金草案也是相同的字眼一模一樣,只是將字眼改為勞保而已。


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之遺屬年金差異性對於遺屬年金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唯一不同點在於,保証領回的制度,這是優於國民年金的地方,倘若配偶已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時,當然一定要選擇,領取配偶剩餘金額。

所以囉,若是配偶倆都是勞保年金沒有太大影響,但若配偶倆都是國民年金即消失,其實原有的敬老津貼本就沒有遺屬年金的設計,遺屬年金的設計跟本是整人,
除非二種情況,才有可能會發生子女領取得到遺屬年金:
1.老夫少妻剛生小朋友,而那小朋友即可以領取到遺屬年金。
2.亦或是夫妻一人是領取勞保年金老年年金給付,一人年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時,也可保証領得到。

以正常社會而言,領到這筆金額的機率即低無比。




tinannkimo wrote:
公保根本沒年金化 還...(恕刪)


公保年金化制度,正在修法中
雖然勞保優於公保,公保優於國保
但是公務員的退休撫卹基金>勞保+勞退 ,公保對於公務於只是湯,肉是退撫基金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4936




公保改年金制 退休最多領8成月薪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6.07 03:08 am


銓敘部近日修法規定,未來原本一次請領的公保養老給付,將可比照勞保採年金制;但為避免公教人員退休領太多錢,有失社會公平,限定公保年金、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等退休每月所得總和,不能超過最後在職月薪的八成。

銓敘部研擬「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納入公保年金制,適用公務員、公營事業員工、公私立教職員、及機關學校駐衛警,估計受惠近六十萬人。公保法修正草案要等考試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實施。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說,以薦任九職等、薪水到頂的科長為例試算,若服務卅五年退休,年金給付率為百分之○‧六五,每月可領的公保年金,是卅五乘以保俸(四萬七○八○元),再乘以年金率,約可月領一萬七一○元。

該退休科長依現制,選擇一次請領公保養老給付,約可領到近一百七十萬元;若改成年金制,只要退休後活超過十三年,領到的年金,就超過一次給付金額,其實比較划算。

不過,退休公教人員原本就有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的福利,若再加領公保年金,民眾觀感不好,也不公平。

公保法修正草案原本規定,「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為百分之百,呂明泰說,銓敘部因此再修正草案,將「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調降到百分之八十,即退休每月總所得,不能超過在職月薪的八成;並據此將年金給付率設定為百分之○‧六五到百分之一‧三,月退金多的人,適用較低年金給付率,公保年金也比較少。

草案規定,投保滿十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或投保滿廿年,且年滿六十歲;或投保滿卅年,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可選擇領公保年金。


tinannkimo wrote:
快喔 我公保跟你換勞保好不好??...(恕刪)

為什麼政府 不把公家那一塊
全部改用 勞保局支付方式
這樣不是減少粉多紛爭
更何況 公家也認為 勞保所得替代率更高

yoyo12579 wrote:
從2008年10月起...(恕刪)


我可以另外問一下嗎??
假設自己每月提撥6%,65歲後開始領錢
領錢的金額該怎麼算?

有點在考慮不提撥

手排好難 wrote:
我可以另外問一下嗎?...(恕刪)


勞退新制上路5年,勞工一旦新制年資滿15年,可以請領勞退月退金時,到底可以領多少錢?

據了解,勞保局有關勞退新制月退的請領標準已經出爐,其中有關勞工平均餘命將採用國人平均餘命標準,也就是男女平均23年計算;至於帳戶預定利率,則以過去3年發行的政府10年期公債利率平均值計算,而且每3年檢討一次,也就是未來勞工領的勞退年金是「變額年金」,每3年會調整一次。
舉例而言,如果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年滿60歲時可以請領勞退月退金時,當時個人帳戶總額共200萬元,若根據上述男女平均餘命23年計算,未來這200萬元就是要分23年、276 個月領,等於勞工每月可以領約7246元。
至於「預定利率」,指的是當勞工每月領了一些錢,其他留在帳戶的錢,政府會以「機動利率」付利息錢,利率標準將採過去3年政府發行的10年期公債利率平均值計算,且每3 年調整一次,因此勞工領的月退休金金額,也會每3年調整一次。舉例勞工若今年領月退,則以96-98年政府發行的10 年期利率計息,目前是2.0562%。
勞工退休金條例93年通過時,規定新制勞工要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才能領月退休金,年資少於15年者,請領一次金。其中有關月退休金的請領標準,母法只規定要根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相關具體標準由勞保局擬訂,報行政主管機關核定。
據透露,勞保局委託研究後,認為如果要特別針對勞工訂定「勞工平均餘命表」,工程過於複雜,但若男女採不同標準,涉及女性勞工請領月退休金額減少,因此決定採男女平均值,都是以23年計算。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報導/20100427】

目前是60歲可請領勞退年金,採用國人平均餘命標準,也就是男女平均23年
但知後等我30年領的時候,平均餘命可能變得更長了>_<所以每月領的錢可能又更少了

如果公保換勞保

那勞退也可以換退輔

百分之80%以上的勞工都會願意的
yoyo12579 wrote:
從2008年10月起...(恕刪)


投保勞保也要注意雇主給的底薪是多少...

例如有些雇主會說一個月給3萬薪水,

但收到薪水條時,你會發現有"底薪"加一堆"加給"

這時雇主強制提撥的勞退基金就會用底薪去算

這是台灣商人很常玩的一招

所以如果之後應徵工作時,若你與雇主站在對等面再談工作薪水時

請與雇主以"底薪"來談工作待遇...
國民年金對失業者而言是很荒謬的制度, 每一分錢都可能是救命錢的情況下, 你還要他去為退休準備而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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