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言論邏輯很不正確公眾人物上電視說的言論觀眾怎麼不能來評論?這是那個年代的說法…wtkao wrote:我覺得:1) 轉貼這則新聞的人比較無聊2) 評論別人家務事的人也很無聊這不是葉樹珊公領域的事務吧?奇怪了,父母對自己的小孩感到不捨又佩股,需要外人來評論嗎?還扯到葉樹珊嫁給豪門~~~~~~
wtkao wrote:我覺得:1) 轉貼這...(恕刪) 照你的邏輯來看,這個新聞應該更無聊才對,人家的家務事幹嘛報,無聊!!人家的家務事嘛,就不要報~~,既然報了就不是人家的家務事了!!我用你的矛攻你的盾,這不是矛盾嗎...哈哈~~PS:人都會犯錯,錯沒關係,改正就好,別就錯就錯,硬凹~
我看此新聞的重點在於:葉樹珊的女兒如果選擇拋棄繼承, 那麼葉樹珊前夫的債務,就是葉樹珊個人須承擔, 因為她是連帶保證人,跟她女兒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葉樹珊的女兒選擇限制繼承, 以她24歲的年齡, 願意共同承擔父親的債務還是令人敬佩的!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有誤
andrewn wrote:我看此新聞的重點在於...(恕刪) 應該不是。他爸掛了,會有法定順序繼承,太太、女兒都是順位,也就是必中。可惜的是他太太有簽連帶保証,故他太太躲不掉。今天他女兒用限定繼承,已經在法律上撇開跟這筆爛帳的相關性,若是今天葉樹姍沒簽保人,也沒執行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而繼承了這筆負債,我就跪下來佩服!!樓歪了,不是針對葉小姐與她女兒,請重頭看我發表文章的含意,就怕有些人國文不好~唉...叫我怎麼辨...ps1:對了,女兒繼承,我也跪~~PS2:5樓的發言還是欠我一個公道。討的到嗎?,嘿嘿~~看一下政治人物的典範就知道..呵呵,別想太多~~
gufan wrote:請大家不要太苛責這條新聞了,畢竟要記者了解什麼是限定繼承,真的是太強人所難了。(恕刪) 新聞需負起教育責任,不然每天就左一個聽說,右一下可能。 唉~無奈你不要求,就不可能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