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ff2010 wrote:
大戶跟外資稅率差太多,他能不變成外資繳少點稅嗎?少繳稅不一樣從跑不掉的小戶或小小戶上抽稅?要讓他跑出去變外資的成本不划算他才會乖乖繳稅.
大戶有錢能跑,能變身,散戶跑不掉,頂多不玩,這是宿命,舉世皆然...
稅改從市場反應看是否成功,之前的兩稅合一,可抵扣稅率減半,健保補充保費已經證明是失敗的...
這次的變革市場也會反應是否是好的結果,辯再多都沒用
但我知道的是,這次的稅改如通過乙案,身為小散戶的我,會繼續存股,直到股利超過100萬...(恕刪)
其實我舉雙手讚成大戶的26%單一稅率,甚至降至跟外資一樣,更棒!因為這是財金單位早就該解決的問題。
問題回到小散戶,為什麼會出現,如果通過乙案會繼續存股「直到股利超過100萬」這樣的結論?為什麼不能存更多呢?因為不划算對不對?!因為超過的部分都無法退稅,對不對?!這是財政部沒說出來的目的:我希望股市投機一點,我不希望太多人長期投資存更多股票,我希望卷商賺多一點。
是誰說「兩稅合一」失敗?理由是外國人不用?還是那幾個國家比台灣更缺錢所以不敢用了?...如果你真正瞭解「兩稅合一」,你就會發現「兩稅合一」才是小散戶真正的小確幸。
呵~突然發現:原來乙案是,幫大戶蓋了一個更低的稅率上限;卻幫散戶蓋了一個100萬股利存股優惠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