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你們角度會覺得自己成年不該被管,是房東太雞婆管人隱私站在房東角度會想畢竟你們還是學生,等等出社會新聞爸媽來問房東如果說你女兒很少住這干我鳥事,這樣就不好交代站在爸媽角度(01應該比較多當爸媽的),沒錯別懷疑!就是你的問題
大學生基本都已經年滿18歲了。民法規定滿20歲才算有行為能力,刑法卻規定滿18歲才算有責任能力。當事人樓主的角度,的確是管太多。以女方父母的角度,管得好。如果租約租金由女方父母簽訂支付,房東的確道義上要盡到告知義務。男女交往不小心弄出人命,吃虧受傷的大部分都是女方。不曉得樓主父母是思想開放,還是認為反正男生不吃虧,所以默許認同女方未婚住進自己家裡的行為?還是覺得與其讓你在外面租屋同居,還不如住自己家裡方便就近看管?『未婚同居』一般來說女方家長都是反對居多。如果你自己有妹妹或是結婚後生了女兒,如果別的男人睡一睡之後分手,你自己會作何感想呢?
我想在租屋時,女方爸媽有再三叮嚀要幫他注意他孩子!結果卻有不懂事的小孩,還大放厥詞!前三名又代表怎樣?自以為很有能力?車子你買的?如果真的很有能力,是不是可以騎機車呢?車子費用是不是先可以還學貸?女生懷孕你是穩娶得嗎~?另外才女朋友就他陪你家人,那你怎麼不陪他家人聽聽他家人怎說!小倆口要走的長久,雙方家長都要認同可接受範圍。
nickdon168 wrote:不曉得樓主父母是思想開放,還是認為反正男生不吃虧,所以默許認同女方未婚住進自己家裡的行為? 看樓主po文一幅理所當然的樣子難怪現在人都不想管太多尤其像這種影響人家快活的事不能夠xxoo應該心理會很不爽說真的交男女朋友白天見也就差不多了晚上還要黏一起是要做什麼大家心知肚明之前我碰過一個媽媽講他的兒子17歲在外面未婚生子她一幅驕傲以她兒子為榮的樣子我只能說(嘖嘖嘖嘖嘖.........無言搖頭)男方的家長想法都是不一樣的
應該是實際上在爸媽面前是說住學校宿舍實際上也有一個學校宿舍的位置但是因為學校宿舍規矩太多所以自行搬出了宿舍另行租房子但是學校宿舍方面 因為是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所以學校宿舍以為他還是住在學校內所以才會有舍監和房東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