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走的突然來不及立遺囑,女兒們都嫁了也自己住,是不太想回來幫忙,而弟弟看不出那裡難過,跟同學在靈前喝酒,講他兩句就收拾回自己家不管了,房子是留給婆婆的,但怕她被騙所以老公先設定給兩兄弟持有,但怕弟弟欠債會連累房被法拍,所以決定由我老公持,婆婆北上跟我們住(婆家在南部),至於現金婆是希望我們拿來還貸款壓力會小點,老公本來是想平均分配的,但看到妹妹跟弟弟的樣子,就打消了,
山東響馬豬油渣 wrote:公公走的突然來不及立...(恕刪) 女兒們不太想回來幫忙,是問過了嗎?有時候是夫家不願放人,有時候是女兒想太多,回家多了怕閒話(畢竟違背禮節),怕兒子覺得女兒來分產,她們是不是不孝,問清楚先。 弟弟靈前失禮就算了,重點是後面財產分配的問題。長子實質取得不動產與動產,可能導致弟妹們的不滿與失和,他們不會認同長子的公正性,以後也不會和他(甚至母親)和平相處。 如果長子想在母親面前維繫手足感情,建議該分的平分,不該拿的還給母親,子女間無嫌隙,這樣對母親才是孝順。
山東響馬豬油渣 wrote:我也不是省油的燈,我跟老公說錢要顧好,哪些補助可以申請,精神支持老公,一起陪公公走完,至於以後想來亂的就看他們有沒有這個臉了,看著手足眾多卻只有我老公一人治 喪,叔伯母舅也只是幫忙而已,真是讓人感到心酸…… 基本上,沒有法律上認可的遺囑,一切財產、理賠、補助,你老公的兄弟姐妹和媽媽都可以分的
女兒們不太想回來...(恕刪) 女兒們都自己住,有的就住在附近,我無言,其實全都是要給婆婆的,但是婆腦筋不好容易被呼嚨,姐妹不願照顧,弟弟顧不了自己,照顧全都在我老公身上,我老公也很無奈,公走後女兒就說之前借給公幾十萬,完事後要還給她,我心酸,走了還被討錢,也沒證明,一口就說幾十萬,老公也只能為婆留點積蓄養老了
霧裡看花啊…這種事都不知道誰是真正的好人了有時連自已是誰,都忘了人性,就是為了活著罷了不想批評了 就像比賽一樣 還不就你跑一步他跑一步而已只是沒有明說規則而已這社會都人吃人了,你一定多多少少也吃過還介意別人大口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