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ith wrote:
我有點好奇耶如果哪天...(恕刪)
錢的問題最麻煩,就算有藥賺錢的也是外商跟政客,費用全民買單讓人不爽。
先建立不可動搖的意識形態,藉由修法確立其效用,一但完全,難以更改,這才是同運的計畫。
對於政府或政客是利多,如果某島的總統要拼生技制藥,自己又是股東,愛滋病爆發,爽到誰?
同性戀領藥物終身俸領到爽,跟軍公教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一個政策爽到少數人,大多數人吃虧,我是那吃虧的一群,我當然不支持。
修民法可以,先立法避免負面效果,才是上策。
分析利害比討論什麼恐懼不恐懼有用的多,至少可以知到修民法益於官商而虧損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