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A公開B給A的信是告不贏不過可以從內容下手如果裡面有B令人難堪的事情假設告他未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好像也不行越扯越遠了除非你說謊說那信件跟訊息是捏造的 給她來個公然誹謗但...現在科技發達 這種東西很難賴...我猜那種揭人隱私的缺德鬼是女生這種事看多了
這種事情.....看個案認定....因為...要看公布的是什麼東西啊.....所以...大家也就亂猜一通...還是去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不寫狀...不會很貴啦...不過要小心...他可能會誇大..說一定告的成然後寫狀開庭..這就要幾萬塊了...最後還是敗訴...那就更是一肚子大便對方搞不好還在blog上揚揚得意...你告不了我啦..正義在我這一邊那更是氣到內傷....所以...要小心評估要不要告....可以考慮用其它方式反擊.....寫篇低姿態的自嘲文....真是悲哀的人生啊,分手了..還把過去的隱私攤出來...讓我好像被迫光著屁股在大街上逃跑如果能讓我倆回到相識的最初我一定對它說....嘎林貝滾遠一點...別來糾纏我...你這個惡魔
cucubird wrote:這種事情.....看...(恕刪) 這種事情我身邊似乎有發生過...那是大一的時候~A女跟B男是同學,A女喜歡B男,所以B男就利用這點對A女做一些不該做的事讓A女以為他們在交往,可是又要求A女對外保密後來B男把A女甩了跟另一個同學C女在一起A女生氣的把交往過程公諸於世,因為A女平時人緣很好~結果全班都不理B男並唾棄他希望版大不是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情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