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ky6588 wrote:請教各位已婚的大大~...(恕刪) 我昨天才剛公證結婚並完成戶政事務所的登記,我跟您不一樣的是婚紗照已經完成了。若要宴客可能是明年,就大家吃吃喝喝開心一下就是了,不打算收禮,有一些特別的理由就不贅述。總之,我個人認為你們夫妻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就好了,重點是在婚後的相處和互相扶持,這些禮俗怎麼做都不可能很完整的。我在婚前其實在網路上蒐集了很多結婚要準備的資訊,當過兩次伴郎,也參加過很多次朋友的婚禮,看到的是每個人都沒有完全與蒐集到的資訊符合,更何況我蒐集到的也不一定就完整。試問,我們不就是以「自己認為的習俗」去盡可能的做而已,既然如此,本來就不會完整,那倒不如不要想這麼多,把心思放在未來還比較實在。給您參考。昨天法院的公證結婚,或許是法院禮堂空間的限制,我們一次有三對一起辦,昨天我看到的包含我們自己的七對新人,只有一對穿了禮服(不過女方也沒有戴頭紗)。有一對比較誇張,新人和親友都穿牛仔褲,看起來還吃了檳榔。不過公證人主持婚禮時倒是讓氣氛很溫馨,讓親友上台講話時,我老媽在沒排演的情況下成為唯一上台講話的親友,看到老媽和老婆感動的樣子,我的心中也就比較釋懷了。所以,重點在你對你老婆的心,不在其他外在的那堆繁文縟節。不必去理什麼年收入多少才能結婚、也不必理前面那個說話直的傢伙所講的那些沒幫助的話,你自己未來能不能經營好婚姻真的比較重要。加油,也恭喜你~
謝謝大家給小弟意見與評語我概括承受當初生意失敗導致現在這結骨眼無法給女友一個真正的婚禮事實這問題在這問人真的有點不妥讓我顯的更沒那肩膀不過我很堅定的是不管最後解決方案如何我都會好好善待我的另一半該給她的我拼死都不會讓她遺憾這也是她選擇了我的原因
darkshadow3359 wrote:去法院沒什麼不好啊~...(恕刪) 最近有參加朋友在法院的公證結婚,聽他們說,因結婚採登記制,所以若已先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則法院不會再受理公證結婚的申請!所以我朋友他們是早上法院公證, 下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因那天是禮拜六公務機關也放假, 所以他們是先跟區公所的人先預約好的!而且我在朋友參加的那場公證結婚典禮上,看到5對新人, 有人穿的很正式的結婚禮服,也真的有新人就是穿一般的休閒服,但不管他們穿的是什麼,或認不認識,我們都真心的為他們開心與祝福!!!
>>知道習俗女生不能掀兩次頭紗(亦或穿兩次婚紗)老外的習俗,不必在乎不然非洲、印度、白種人、印地安......的習俗,你都要遵守,你會起肖華人的習俗,聽了你也會暈倒你要騎馬,老婆要坐轎子從你家到她家,再娶回到你家希望你不要摔馬啊,希望你會騎啊,希望老婆坐轎不會暈希望雙方家不要離太遠最重要的,希望你找得到轎夫同上,婚紗照並非習俗(清朝人是有相機嗎?)可拍可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