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跟我要生活費每月 5000塊,不給就分手,合理嗎?

有尬過就可以分手!
不然
如果好尬你可以每個月付5000元當嫖妓也行!
分手

這種爛人何必為她浪費時間呢?
年假整理下心情,就換個新的吧~除舊佈新
叫他去吃屎吧
擺明就是來騙吃騙喝當公主的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所以我之前在別棟樓才說了

交女友唯一的好處只有~~~~~打炮



其它的壞處一籮筐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樂,出國,開車的油錢都是我出,我也有壓力,等有能力會給你,她說不給那就不要啊,分手啊那就不要去找她,她沒差。


不給那就分手,那就分手啊!

這種女朋友不要也罷,
給她錢只是幫別人養老婆而已!

台灣加藤鷹 wrote:

媽啦。出來混的總是要...(恕刪)


哈哈哈,也太好笑了

如果你的女朋友有170,34C,50,而且臉蛋不差
那就聽聽加藤前輩的吧,反正沒要結婚,加減用
找到好的再踢掉,她不仁,你又何必有義??

如果都沒有,那請她自己去照鏡子先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她不期盼未來只看近利
那你就當吃魚喝茶好了
5K/NHR/NS
划算.....
土城加藤鷹
靠~這是很多人心中的極品耶

一個月花5000,任搞任摸。想結束這段關係時只要止付就行。好吃又不黏牙~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給~一個月才5000,太超值了。

如果女人喜歡把自己物化或是妓女化,我是勸你不要阻止她~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趕快分手, 良心建議...

這一種的花再多, 都是幫別人養老婆
分吧! 給了之後
過幾天過幾個月
他會跟你要求加薪
這種在一起只要錢的人
(不是要錢來存錢的人)
讓給有錢人去培養吧!
你會一場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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