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lin01 wrote:
需要靠錢來建立自己的...(恕刪)



人是自私的,每個父母都希望子女能住離自己近一點,說沒私心都是騙人的,只不過看兩方的『妥協程度』到哪裡而已~

內文中的X先生,不容妥協,她老婆、岳母也接受(不管高不高興),這樣就夠了。

台灣毛蟹 wrote:
你可以到廟裡拜拜,看...(恕刪)

哪能等到下輩子!這輩子我就讓他做大了!

台灣毛蟹 wrote:
跟客戶X先生這兩天聊...(恕刪)


如果他負擔一半房價當然好

房當然要登記我名下

人才兩德

CCC
究竟

台灣毛蟹 wrote:
跟客戶X先生這兩天聊...(恕刪)


其實一切都是老婆和他媽媽的陰謀。一個黑臉一個白臉,黑臉假藉要出資買房,其實就是知道女婿的性格一定不會妥協,這下輕鬆賺進一棟房子給女兒。

如果現在女婿又說要買另一棟看他媽媽出不出資,可能轉口說最近房市不好,況且不住放著也浪費。。。。
如果岳母堅持要買在娘家附近,直接離婚會不會更有尊嚴一點?
一毛錢都不用花。
一般如果沒有財產特別合約協調,

婚後購買的房子,就算登記在老婆名下

  離婚後,仍然可以要求一半的房子

所以登記在老婆那裏跟登記在自己是一樣的
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萬萬不能
這是自古以來不變道理
共勉之!
台灣毛蟹 wrote:
『兄弟你什麼都別想,用心賺錢就對了,有錢才有尊嚴』------這是他勉勵我的話


很標準的 贏了面子 卻輸了裡子

然後岳母笑這個女婿是傻子

婚後買的房子

離婚時還是一人一半

掛誰的名字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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