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就是不對。個人以為挽回的機率幾近於零。對方擔心想的就是你會再打他,誰知道第一次打他之後沒跟你分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你果然還是又打他了。不要說他無情,事出必有因,請仔細想想看,你要的、你給的是對方要的、想的嗎?既然都沒音訊了,還是不要再去找他了吧…請放過他,也放過你自己
一開始是你先動粗的,後面衝動提分手的也是你…等人家對你心灰意冷時,你現在才明白不能沒有他,會不會太過份了?你是真的後悔了嗎?還是只是一時想要他回來而假裝反省?同志要找到好的另一半,很難,所以更要珍惜!你這個不惜福的傢伙 (飛踢!)打一次就可以切了,不然是要被打幾次後才能分手?
MONEYOKLA wrote:拜託不要砲我我知道我...(恕刪) 基本上我想或許你沒有愛人的權利因為~帶給他的傷害已經超出你給他的幸福打耶~有沒有搞錯我深信~這個習慣~是不會改的掉的因為身邊太多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