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藉由生日的理由,跟男友盧說要去夜店玩,
說同行有女性朋友可以照顧沒問題啦之類的,朋友熬不過女友的請求,
加上同行女姓朋友說會照顧她不會讓她出事情,男友心一軟,就放她去。
條件是每2hr必須回報目前狀況。
好啦,去夜店狂歡啦,就把定時回報的事情忘的一乾二淨。
等到半夜一點了還是沒有回電,等到三點受不了了,衝去夜店說要載女友
去到那邊啥人都找不到的,人間蒸發,手機有通,可是沒人接。
問同行女性朋友,一個說喝到受不了就先翹頭了,另一個說她也不知道...
三天之後,被發現呆坐在高雄火車站,由警察帶回警局撥手機給朋友說人在高雄
朋友急忙從台北衝下高雄接人。
到了高雄,看著女友還沒酒醒的樣子還在癡呆狀,身上穿的衣服跟出門穿的不一樣
上面的Tag跟口袋中的發票標明這身新行頭是在台中買的,事後才知道她被扛屍體,
從台北一路扛到高雄去;當然...扛屍體的意味不言可喻.....
後來,女方哀求男方說下次不敢了,說那幾天她掉進黑洞,她也不願意這樣
且是男方心太軟放她去那地方,沒事先警告之類的,Anyway,受傷最大這樣
她的女性朋友也反過來指責男方,說受傷的是女生,男生應該寬容她,
如果愛她就不要計較那麼多。
在這樣連番轟炸下,男方就受不了了,決定還是離開
不過,好人做到底,還是有陪她去看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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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想清楚,我只想說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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