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mg wrote:
昨天發生一件事。 ...(恕刪)
很簡單~言語或動作上的性騷擾成立
表情或正常男性追求之類的麻煩女性同胞不要想太多
性騷擾是否成立在於是否造成對方不舒服
但是"不舒服"的定義太多了
我每天坐捷運上下班,車上總是一堆大嬸愛擠來擠去
也會碰觸到我阿~也會造成我的不舒服阿!請問我能說大嬸性騷擾嗎?
表情色瞇瞇的這個我也覺得有點超過
男生看到年輕辣妹難免想歪~我覺得只要不要有動作~或者故意靠近
只有臉部表情要說性騷擾~這樣全台灣男生都要去對鏡子練習看到辣妹時後的表情了
SO:
1.版主您在公司開黃腔,絕對是性騷擾~請分清楚公領域和私領域!!
2.不小心拍人家裙子上的皺褶??那不小心看到女生大腿上的汙點也要去拍?
3.女生在公司被男同事追求,正常管道的追求OK~被打槍後還死纏爛打~這個被申訴剛剛好而以
4.舔舌頭或舌頭摳齒縫or色瞇瞇,這個我想女生就包含一下吧....
那麼輕微的如果都算~這樣很擠的台北捷運和公車每天都在上演性騷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