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千萬記住一點萬一搬來了,絕對不要有機會單獨相處我認識的一個案例老婆前夫的女兒因為不爽與忌妒咬獨處時被繼父性侵;雖然查無實證,處女膜也完好、陰道無傷與指控不符,但在現今的社會氛圍下,僅憑著說謊成性(全家與老師都公認)的小女孩的自白就硬生生判了3年半~保護自己為先~!
請問一下為什麼要找這種已經離過婚有小孩的女人結婚?我並不是說這樣不好,但你之前沒有想過他前夫和前女兒有可能帶給你後續的麻煩嗎?搞不好那個女人還有跟前夫在牽連,只是你不知道?!也或許她嫁給你只是為了錢,更慘的是也許又跟前夫串通好要騙你!!~~現在開始你打死都不要把任何財產記在你老婆或前女兒名下,堅持你的立場!!硬起來呀~!看她們能怎麼辦!大不了砍掉再練,這種事傳出去,名聲臭的也只是你老婆!!
K.H.S. wrote:我老婆在結婚前說與前...(恕刪) 他前夫答應了嗎?還是女兒成年了!她有說除了這房子,其它的財產也不給兒子嗎?她的收入比較多,你又容不下他女兒,也無法接受自己兒子受到冷落,離婚才是遠離問題的辦法。既然八成是要離了,不如先假裝很樂意接受她女兒,到時真的受不了了再反應不遲。
既然覺得虧欠??為何當初要離婚??又為何選擇你??同住可接受...但是自己出的錢買在一個沒血緣關係的人身上~sorry,做不到!會不會改天又跑出一句,因為當初衝動也覺得對前夫有所虧欠!所以再把房子過給前夫的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