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關於車禍問題一問左方車:機車右方車:大客車左方車行經路口,因右方圍籬擋住視線,所以在沒看到到右方車的情形下只注意左方車而行經路口。右方車行經路口,未減速,司機有左右查看,但未注意到左方車的情形撞擊到機車。大客車隨後過了路口才停住。機車先過行人穿越線,到路口中間後,遭大客車前頭撞擊。經肇事鑑定委員會判定,主因是左方車未讓右方車,請問有其他的辦法主張嗎?(左方車未讓右方車這規定,造成我們機車被大客車撞擊,人還往生,居然還是主因)
c13wcl wrote:除非,機車的路比汽車大條,有優先路權,就是主幹道優先,或是有號誌或是警察指揮,這些都是在交通規則中比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更前面的交通規則。 該路口應該就是沒有這些條件,不然的話警方的記錄一定會先以這些為主,而且樓主也會強調這部份!
hms0221 wrote:(左方車未讓右方車這規定,造成我們機車被大客車撞擊,人還往生,居然還是主因))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這規定,就是為了不遵守這條規定還在亂亂灰路權的人而定的,跟人有沒有往生無關,RIP
沒閃燈+兩方都直行車+兩方路寬(或車道數)相同,才適用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因為左駕的車子,左邊A柱死角大; 所以駕駛左側的視線死角大,而右側的視野寬,所以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先行.路口的圍籬、違停車輛當然也要納入考量,不過那是上法院之後的事情.設在轉角的圍籬,應該都要是網狀或是透明的,如果設置那種會阻礙視線的圍籬,那你可以連施工單位一起告;如果該縣市政府的自治條例已規定圍籬的設置規則,那也可以考慮把公務員拖下水,搞國家賠償.
hms0221 wrote:各位大家好:關於車禍...(恕刪) 大客車完全沒有違規,在馬路上,大客車上面有數十人的生命,騎機車看見大客車建議就是禮讓,至於發文者說什麼右邊圍籬什麼的影響機車,我想機車騎士如此分心,聽耳機,滑手機,玩夢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