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ome700824 wrote:
那個路段紅燈停車線...(恕刪)
基本上大家都知道有問題的是他,對吧 AQF-0503?
c.c.0110 wrote:
以紅燈亮起的時間及地上標線來看,我認為我停等的位置是正確的,不過看前、後車以及旁邊的車都繼續往前開,不免懷疑我停錯位置了,究竟怎麼停是正確的?
wetty wrote:
停紅燈下面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沒有燈號,地上沒有網狀線,應該是不需路口淨空
Jerome700824 wrote:
那個路段紅燈停車線是在前面那一個
樓主停的那個停車線是如果前面停滿車時後車停的
避免右方小路的車子出不來
樓主前方無車,要停在後方停車線上只有一種情況
就是右方小路有車出來正好要右轉,才需讓出前方空位
不然樓主應該往前補上該空位才對
所以有問題的是樓主
kaorh2 wrote:
基本上大家都知道有問題的是他,對吧 AQF-0503?
wetty wrote:
只是, 在某些人眼中, 光是談守法, 就很刺眼了
linvail wrote: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並沒有說車頭壓紅線才能告發,就算只壓到一半紅線一樣該告發。
更何況承辦人可以依照現場實地情形來判斷車頭有無壓紅線,比如說此地紅線長達100m,該車停於中間50m,
那麼很明顯該車車頭必壓紅線,這種情形不該以檢舉人的照片有無拍到車頭來作為是否告發的依據,
特意不告發已經是包庇與瀆職了。
我是還沒遇過這種不肖員警,不過希望你好自為之。...(恕刪)


linvail wrote:
更何況承辦人可以依照現場實地情形來判斷車頭有無壓紅線,比如說此地紅線長達100m,該車停於中間50m,
reynard wrote:
車頭保險桿才會有十餘公分超越紅線
reynard wrote:
所以這就是回答您的問題,不是一張照片就可以說: 特意不告發已經是包庇與瀆職了。
divid77 wrote:
前幾天路上大家都以60左右的速度行進
沒想到居然有台白色prius以30-40龜速擋路
大家紛紛不疑有他的超了過去
我看來一下,還好不是1172那台,於是也超了過去
後來謠傳cc大換車牌了,都怪我lag
瞬間攪了一下冷筍,畢竟會這樣開車的人不多
趕快查看行車影片,請問是這台嗎?
可以超他車嗎?超過他該不會有事吧
reynard wrote:
當時的標線與現況未必是相同的,只看到車頭、車尾有線,也未必符合違規停車,
違規的構成有要件...
wetty wrote:
看到好多鯉魚都跳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