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這交通事故我過失比較多嗎?


MEGADETH2 wrote:
不是
是法規寫的
白實線跟紅實線本來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請參考連結當中檔案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6-192條).rar"
下載後可參閱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

(五)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拜託,那我請教你一個問題,如果要同時畫道路邊線跟禁止停車
請問怎麼畫?畫一條紅加一條白?
如果你非得要認定那條紅線只是單純的紅線,我覺得我也沒必要再跟你繼續討論下去了
樓主直直開
撞過去?
擦撞事故,偏斜的駕駛是哪方?
樓主有把方向盤往右打?

achilles_iverson wrote:
這種屬於根本不應該發生的事故。。那人是不對,但你也沒必要撞過去

完全可以閃過的。。。


套句鄉民常講的
如果後面來的是大車
這名老婦人就沒了
阿嬤騎在前面.以影片來說阿嬤也沒有偏離車道.而那車道只有一條那有快慢車道分?後車開到前車旁邊路權還是前車.我不覺得阿嬤亂騎.而是樓主太急了想過去

Lan1117 wrote:
但是我認為我有行車紀錄器就算撞到我,我也可以穩穩站住腳,沒想到並不是這樣。
以後會乖乖的在後面等了。


這甚麼心態啊, 行車紀錄器無敵嗎? 影片上看到的, 單線道, 雙黃線, 平交道加槽化線
後車超前車事故, 沒意外的話應該是百分百究責了


loveletter155 wrote:
像我前幾天也發生碰...(恕刪)


你的例子怪怪的!這是命運的交叉嗎?

Lan1117 wrote:
2015/09/17 更新
感謝大家的熱烈討論,阿媽願意包個紅包就和解所以我就趕快處理掉了。
我看大家說的都滿有道理的,可是我並不是從後方撞前方,我是可以讓她沒錯,但是他自己靠過來我們開車族就應該摸摸鼻子賠錢嗎?
反正都和解了,等我去交通隊那邊申請看看這種案例是怎麼判的。


Good~
能和解就好了...

我的做法.
1) 讓他, 慢慢跟
2) 按喇叭, 等1~2秒後, 超車
挖
被檢舉了
提供給您參考

如果ZINGER左邊那條線有15cm寬
就是道路邊線
應該沒甚麼好爭議的
也不用再去爭那條看不到的虛擬道路邊線
請別吝嗇按喇叭,
旁邊有機車我都會保持距離或按喇叭提醒他。
Lan1117 wrote:
2015/09/17 更新
感謝大家的熱烈討論

可是我並不是從後方撞前方,我是可以讓她沒錯,但是他自己靠過來我們開車族就應該摸摸鼻子賠錢嗎?

...(恕刪)


在台灣行車  對於周遭的車輛  要有一眼就能認出三寶的能力 (這個駕訓班可是沒教的)

 這次事件就學個經驗了

行車的最高原則 絕不是跟人論對錯  而是不要出事  切記!!

Lan1117 wrote:
我認為我有行車紀錄器就算撞到我,我也可以穩穩站住腳,沒想到並不是這樣。

小朋友行車紀錄器不是這樣用的....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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