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赚錢都很辛苦,盼望各位正義之士能儘量檢舉有(立即危害公眾安全)的違規駕駛人,例如併排停車、屁孩飆車、闖紅燈等.........,當檢舉別人變成一種(樂趣)或(嗜好)時,正義的本質不是就打折扣了嗎。冤冤相報何時了,人生苦短的,不是嗎
曾經因為壞鄰居當過檢舉達人!就是那種透天厝總愛把靠近自己牆壁的紅線路邊當成自己的固定停車格(半夜9.30點後通常不會有拖吊位子夠難找了還故意把花盆、角錐拿出來擋後面都趁晚上惡鄰居停好車後去偷拍,連續檢舉拍照3個多月(22點檢舉一次、有時熬夜就凌晨2點再一次)後續看到他把東西都收走就覺得很爽,真想問問他總共收到多少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