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lo94081 wrote:
我不用警察認證大概就...(恕刪)
此風不可長,台灣有些人就是反因為果才會搞到這麼亂
我也不用警察法醫認證就可以分析
重機騎士不是因為超速而事故往生 是因為摔車撞傷頭部
摔車也不是因為超速
是因對方逆向來車 不能閃而摔
別說廢話什麼不超速就沒事 乾脆說當天不出門就好了 還是說早知如此連車都不要買
就是一連串的因造成這個果
少了哪個因就不會摔車 就是最大的重點
Deoxyribose wrote:
閣下自己說"在警察出面說明前,絕對不妄加判斷"是自己的事
別人認為大重超速是別人的事
你反對別人認為大重超速
不也是自己一種"妄加判斷"?
那條山路的速限只有40km/hr
本案1樓影片那台拍攝車跟在一台小客車後面就已經42~43km/hr
再者
有哪個案子被鄉民辦案給影響而害了當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