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ios_JP wrote:
不爽機車擋路就開幹





每天都會有這種新聞
其實很討厭騎很慢又一直騎中間的機車
這種的不管後面是幾輪的都會被擋到
但樓主的車速其實不慢
一直跟著前面車的速度在走
看來是四輪的車主以為開四輪的比較大吧
為什麼機車騎在車道中間,閣下會害怕撞到他們?

抓好安全距離好好跟在後面不就好了

視力不好建議不要開車


goinlove wrote:
我不知道騎機車的是...(恕刪)

keivnchen6516 wrote:
看了這行車錄影也超無言
騎在這車道上有分2個車道
機車專用道與汽機車道
機車在前面有選擇道路權力
但也不能佔了大部份車道
你有2個車道可行駛
但汽車只有那一個車道
讓後方開車有事的先行
不過後開車車主有點失控
頂多叭一聲示警,請讓道
一直叭又逼車
這開車與騎車心態都有點老大心態
誰都不想讓誰

這種情況我很少幫機車講話,但看到你的回覆我怒了

沒有禁行機車的狀況下,機車本來就可以行駛該車道
如果機車騎太慢,通常我會認為機車該體諒一下汽車,讓道給汽車超車
但這個畫面裡明明前方有車,且機車行駛速度也夠快,根本完全沒有影響到後方汽車行車速度
汽車駕駛只是不爽機車行駛該線,甚至還認為機車不能行駛內車道,是完全的錯誤
滿口的髒話更是錯誤中的錯誤

你是在無言啥?
機車不用故意騎中間
汽車也不用那麼兇
2人都不是完美的。
小事一件,台灣人喜歡小事變大事
估計是台灣太少娛樂了。
中華民國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第 二十六 章 妨害自由罪

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
總會 ADD.10644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TEL.(02)2322-5255
法扶會全國專線 412-8518
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幫我一把)

法扶服務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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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nlove wrote:
開車的時候~有些機車總是喜歡檔在路中(機率很少)~
每次都很害怕撞到他(她)們~

當機車合情合理又合法地騎在路中間而你卻會害怕撞到機車,
表示你的用路心態及駕駛技術皆有問題,
不應該駕駛任何車輛上路,
為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著想,
請自行銷毀駕照並從此別再開車上路~
什麼叫故意騎中間?

完全不懂?

汽車為什麼要故意開在馬路上?

XD

james688688 wrote:
機車不用故意騎中間...(恕刪)
機車哪裡擋道?這駕照不知道怎麼考的

Latios_JP wrote:
台南市一名騎士2日...(恕刪)


影片機車車主單線道本來就可以騎在中間

又不是雙線道 內現有禁行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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