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文興哥 wrote:
這種勤務真的不需不顧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這樣衝!
你沒到現場,怎麼知道是那種勤務???員警開天眼是不是
為什不能這樣衝???是要一方被打成重傷或死人,警察才到???
zxcv1230000 wrote:
照你的講法,我有照把無照國中生撞死,他父母還要賠我修車費?我哥的國中同學大貨車駕駛,晚上把大貨車停在路邊,不是違停紅線,然後回家睡覺,誰知道半夜有個人酒駕騎機車撞到這台車後面死了,結果我哥同學還是判賠100萬左右,無照或酒駕肇責全扛?沒這回事。
ARASHI50TA wrote:
敬佩樓主願意逆風發表正確觀點文章
可惜國民普遍法治觀念薄弱
總以為警察執勤權力無限大,只要為了抓疑犯
就可以開槍打死也沒關係
或是可以無視交通路況,致生用路人的不法風險
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至少法制上不是
警察值勤很辛苦,不代表就可以一路闖紅燈,畢竟出車禍死的還是自己,國家還要從21算到你退休賠一大筆錢dennis10 wrote:
就說要幻想撞國中生的(恕刪)

zxcv1230000 wrote:
明明就有類似新聞你才(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