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校為 wrote:如題~開車在三線道...(恕刪) 之前有次也是要在右轉車道直行,被指揮交通的交警示意只能右轉,其實我也不想走那個車道,只是我是從前一個路口右轉過來,當時塞車塞的很嚴重,中線根本就切不過去,這一個右轉害我得繞道多走好幾公里...
莊校為 wrote:感謝大家的意見,最...(恕刪) 今天在別的串查標線的時候查到這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8 條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左: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理論上,依標線劃設的精神指向線(箭頭)+禁止變換車道線配(雙白線)在路口就是只能照指示方向走如果道路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七項罰的是188條規定的行為的話那不管有沒有佔用,只要你直走,都是得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