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iehreikai5105 wrote:剛好超過3分鐘的檢舉成功率比較低?常常遇到不到3分鐘就開走了(也有可能是在我看到前已經停了一段時間了),而且前檔又黑(拍不到駕駛座)。這種的我都直接放棄XD..(恕刪) 個人都是用超過3分鐘法檢舉!成功率超高,除了有些員警自己算數不好退我件!不到三分鐘開走的,分兩種:1.駕駛在車上然後直接開走,就持續拍到他開走不到3分鐘算併排臨時停車!2.駕駛不在車上拍到他回來上車,也算是停車行為!以併排停車論!個人最喜歡經過時車主剛好上駕駛座,十幾秒就輕鬆2400入袋!更愛的是機車騎士,併排人不在車上基本上是送分題!底下為示意圖(機車停等區停車)並非併排:之前說過正妹也是一樣醜1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題外話機車後座那個拿手機的真想伸手給她拍掉(掉地上)哈哈想想而已啦.(恕刪) 後座拿手機因為沒有相關罰則,所以基本上我也拿他沒輒!但是常看到前座騎士停等紅燈就拿手機滑滑滑(跟一大段路每停一個紅燈就拿一次),我就想拿球棒一棒轟到全壘打牆外!之前不是還有騎車在開直播的,真是豆腐腦!古有云:最佳讀書時,乃為『三上』,即枕上、馬上、廁上!現代人在交通工具上使用智慧型手機,有變得比古人馬上讀書聰明嗎?(古代對比古代,現代對比現代)用手機做哪些事?傳訊、直播、玩遊戲(先前寶可一夢超誇張)、我想只有變笨罷了!像底下騎士就是明顯的例子,不僅腦袋已經退化連聽力、視覺功能都已經萎縮了!等紅燈狂滑手機…警察站面前敲3次 白目騎士GG嚇到抖一下
billlions wrote:後座拿手機因為沒有相關罰則,所以基本上我也拿他沒輒! 根據我的觀察等紅燈時還是有很多機車騎士都在滑手機還有一個邊騎邊划,還是女生喔單手騎車,單手滑,真是大奇扒!不檢舉對不起自己啦!
檢舉過一次並排停車,好像沒上面的大大那麼複雜呢,就行車記錄器前鏡頭畫面開過去剪了一段影片,忘了影片有多長,裡面錄到的2台車都成功耶;像愛亂停車擋路的,亂開車不打方向燈的,我只要有時間就會檢舉@@, 不過收到檢舉成功的通知還會有莫名的快感。PS:我不是檢舉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