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ding wrote:
大家覺得呢?小烏龜...(恕刪)
剛查了一下
國道內側車道定義為超車專用道,只能作為超車使用,規定需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中山高苗栗路段為例,最高速限為100公里,
行駛時速不得低於100公里,員警取締避免爭議,只要測得時速90公里左右,就會攔查開罰。
中線車道、外側車道也有規定,國道警方建議,用路人行駛中線車道不得低於80公里,外側車道則以最低速限60公里為裁罰標準,
違者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0到6000元,實務裁罰5000元。
中線開85公里以上並沒違規,且大貨車前面又沒車,就不需換線超車
這種人就是欠檢舉
不過建議樓主上高速時,速度是否能再提高點
不然假日遇到多台速度慢點的車,後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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