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站方處理,此文已不具討論價值~謝謝


damoto53822080 wrote:
107年4月下旬上...(恕刪)


當花錢買個好習慣吧 社會新聞看的不夠多喔

你沏的太進了 以後看到老人小孩千萬不要刷人家


先聲明

過程內容我沒一篇篇仔細閱讀

就僅依此影像解讀 : 會有可能是對方
///遇突發事故..人體自然反應現象///
///當時左手衣袖....連帶轉身時 左大腿處被(後輪弧)車身擦撞碰觸了///
///看似..汽車向右彎行時切進角度與對方翻轉時之瞬間,碰撞其左大腿///

!至於事實為何 請樓主自己釐清!
harker633 wrote:
。肇事是逃不掉了。

Deoxyribose wrote:
有沒有人行道和車禍無關


就像 馬路邊有幼齡小孩
無知跑至馬路上撿球
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至)撞上

肇事責任,也不能完全都怪罪小孩一樣

駕駛人 應注意而未注意時
(或應及時避免)
(或應及時將傷害減降至較低程度)
依台灣相關法律論處時,需擔負連帶責任。

JnKi wrote:
影像看來,確實算是撞到他了。那樣子跌倒會不會骨折很難說。

yanyu_911 wrote:
[出了事就好好的解決],

yanyu_911 wrote:
樓主你應該沒啥訴訟經驗 是吧!
這種眼見的證據 如果你再去找其他問題再去辯論的話,
我告訴你 檢方/法官是不會同情你的喔,反而認為你是在狡辯推罪.
*前面說了...檢法官通常會[有罪推定]再慢慢減去可能...
你這不是有罪推定你這是證據確鑿.
老人是不該走在車道上所以也會有一定的連帶責任,這樣就好不要再牽拖一堆有的沒的.
我猜啦!上法院後對方要求的賠償金可能會>50萬,你最好先有心理準備.


面對它 處理它 放下它

善哉 善哉

PS: 我了解 樓主問題是"不願承認肇事逃逸"
不過,若的確樓主當時不知情,離開...對方傷害也的確因此而起..

???如此是否也算肇事逃逸?
請站方處理,此文已不具討論價值~謝謝
品質,評價,勝於一切

damoto53822080 wrote:
107年4月下旬上...(恕刪)



上新聞的原來是你

你知道有人在右邊

自認技術很好

不會撞到



後照鏡都敲到關起來了。為什麼一直在強辯

從一開始說沒撞到,沒感覺,又換說是帶到衣袖?那衣袖是啥做的?
反覆看畫面,幾乎半個以上後照鏡敲在人家手上,

最 好 沒 感 覺

看記者訪問那段我都快吐了
後照鏡敲人肉,怎樣都不會有刮痕好嗎......

這麼明顯的事連認罪協商都不肯,這種態度,要我是對方,也開高價讓你慢慢砍。



既然放上01,是希望網民來評理
現在就開放評理

1.沒撞到,連毛都沒有,老翁自摔

2.帶到衣袖而已,老翁自摔

3.後照鏡撞到收折,老翁被撞旋轉倒地。

讓網友選選看?我選3,看看幾個選1或2呀?敢不?
樓主!
1.你前面說有人開車就是不會看左右後視鏡,或是後視鏡是很早之前就被收闔。
但是你看下面的截圖!未經過老翁前與經過老翁後的右後視鏡????
如果因為畫面太模糊,其實檢察官可以調閱後續路口商家的監視器來查你右邊後視鏡是否已經收合了。


2.然後你說過的畫面抖動是因為路面有192公分長32公分寬約3.3公分高的隆起,怎麼重回事故現場影片都沒有抖動??

3.老翁是跌在藍色貨車後輪旁邊,也就是在車道內,這樣就算你用車內後視鏡也是看的到,所以你拍的重回事故現場影片說從車內後視鏡看不到是不成立的。

或許那個開刀的疤痕不是車禍當日的
但他這樣跌倒造成疤痕裡面的肉在痛~又驗不出傷
奇檬子"瓦類"~就是要告你
這種屎屎尿尿的東西真的很麻煩
冤親債主就在那個時間點遇到
A辣愛怕跑 wrote:
沒有要幫誰的意思
曾經看過的社會新聞
撞到後 沒有報警 雙方都說沒事 各自回家
隔兩天後被撞的死掉 才在那邊告來告去 遇到這種的真的麻煩

GOGOGO999 wrote:
看店家監視器確實有刷到老人,很明顯了吧...。

damoto53822080 wrote:
我要知道我2究竟哪裡傷到行人

harker633 wrote:
另外我說句雞婆的話,路邊監視起拍下的影片,youbute以0.25或0.5倍的速度撥放。
0:10 的時候,白車的後視鏡,已經將老人背後紅色衣服遮出一個白色的缺口了。這樣開過去,說後視鏡沒撞到老人。說真的我很難相信。
就算沒撞到,老人的跌,倒跟車子開過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肇事是逃不掉了。
現在只能用不知道有撞到所以開走,主張不是肇事逃逸。

damoto53822080 wrote:
因果之一,道義上就是要負責!

damoto53822080 wrote:
我只有誠實描繪經過,要越誠實越好,這樣我才能得到真實的反饋!

YOU'VE GOT IT!
所以 警察調閱監視錄影帶 看內容就知道 的確是您擦撞至對方
當然是以肇逃方式填單

(恕刪) .....主張
....."您當時的確不知情"
......
但事故的確發生了
........無濟於事外怕會雪上加霜

事實真相 不言而喻

以上意見 希望對您有所助益!
AYIYA wrote:
證據真的不太樂觀
1.畫面什麼時候不抖,經過老伯時卻抖了一下,而且還有撞擊聲?
2.路邊店家的監視器確實有拍到你經過老伯時,拂到他的左袖子,然後他倒地
會不會是你太沉醉於音樂裡,陶醉於自己的歌聲中
所以不知道撞到人

Deoxyribose wrote:
若對方提告才會順便一起辦一辦
罰錢賠錢事小, 錢再賺就好了
但你肇逃若成立駕照會被吊銷三年
三年內你將無法開車上路,三年後必須重考
若你的工作是需要經常開車的
這對你的影響會非常大
建議你要小心處理此事
你也不必長篇大論一直強調你會負責
沒有人說你不負責

MacotoPlus wrote:
影音不同步
影片從2:00~2:59秒之間的聲音都被提前約1.5~2.0秒
回放時建議延遲1.5~2.0秒
大家調整後再聽聽看"方向燈撥桿"和"疑似撞擊聲"有沒有同步


"依我看"最大擦撞點是汽車後輪弧帶至對方大腿
.....(明顯大腿因外力而彈起)
.....(警察受訪一般都會說"疑似")
.....可警局人 受訪發言時"明講"了

這樣影音應有同步嚕

即使 您當初不知情

不過木已成舟 是賠多賠少問題而已

如果您想要賠償>20萬 您可以再極力抗辯與爭取
誠心建議開車看到路人還是要放慢
我4X歲 開車也超過20多年了.
看到路人還是會放的很慢 幾乎是跟他一樣走路的速度 確認中間空隙夠大才會安心過去
網路上看到的,
以法律上肇逃觸犯刑法第185-4條妨害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的部分.
若有完成民事和解 ,大都會在3~4 個月左右的有期徒刑[大都得以易科罰金 ]。
從96年7月1日起:易科罰金一天為1000元~~3000元。
若沒能完成民事和解 ,那就是處法條上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人那疤痕看起來有點時間了.

但店家影片其實很明確一定有撞到, 有撞到就是有撞到, 撞哪完全不是重點.
駕駛有沒有感覺也完全不是重點, 若沒感覺就沒事, 大家肇事都說無感覺不就好了.
原PO未完成和解, 若判最低6個月, 大概要易科罰金18萬.
這樣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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