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taiwannext wrote:
為了畢免回覆被鎖文...(恕刪)


丟臉~沒錢弄停車位真的別開車,還好意思理直氣壯?
腦殘無藥醫
看了一半,讓我想問另一個問題。

樓主的停法不算違法,這點我想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是........

門口有紅線的的那個車庫的車要怎麼出來?

那條巷子看不出來是不是雙向道,但應該不算太大(一部車卡在路中另一部車就過不了了),如果是單行道,樓主的車子一停,另一個車庫的車子就出不來了,除非重重的A上樓主的車子,不是嗎?

robin1980 wrote:
如果我是屋主......(恕刪)

強制罪刑責比傷害罪還輕…打傷人在台灣也沒賠多少,求償100萬可能只賠1000元…
巷弄內本來就不應該隨便停 更何況那區是你朋友家附近

所以表示那小區的人都知道那邊有車出路 你停那邊你朋友也不提醒你 算什麼朋友

我也曾經看醫生停到別人民宅停車出入口.是被人幹教到死好像你不賠他一千萬他不放過你

但是因為他的車庫真的很不顯眼 失誤了擋到人就是錯 不管那邊白線紅線

擋到快離開道歉就是了

會鬧這麼大不就是你不爽他的態度 你有站對方在角度想過嗎?早上出門一台車擋死

打電話說要30分才來. 你朋友家要走10分鐘關他什麼事. 你停到他家門口才關他的事情.

最後就會扯法律. 道德才是衡量對錯的尺度 法律只是一個標準. 什麼都講法. 真的造成現代人的極端

擋到他就是事實. 理虧扯法律....
這篇有解嗎?市府看到小百姓的問題了嗎?
希望藉由判決來給個公道。到底孰是孰非?

可小果 wrote:
強制罪刑責比傷害罪還...(恕刪)


而且罰勞動服務的機會很高...這點我知道

但仍舊會提告--有機會判拘役
當初我公司提告的案子就不清楚罰多少錢
只知道刑法判勞務

依照樓主的例子..應該頂多勞動服務
屋主也差不多一樣的罪..應該更輕

跑法院的心理折磨沒去過的無法體驗
有案底心理就是會有一個疙瘩
樓主你沒救啦

雖然沒違法 但是請互相想一想吧

公德心是啥..你今天檔住人家門口

來移車還要半小時以上

還上來討暖??

說實話 我平常找車位停 再怎樣也不會去停人家門口

就算沒畫紅線也是不會停

我公司車庫的車位 也是天天有人暫停

也有畫紅線還是一堆人停 老實說 我也懶得叫警察移車

我只是每兩小時去拍照自己上網檢舉而以

停一天可不止2-3千這麼少 愛停多久就停多久吧 我樂意拍照

說實在話我也是那句 沒那個屁股 不要開車 騎車坐捷運都好

不想付停車費 專找法律漏洞的地方停 還造成別人不便

你是這樣教小孩的嗎???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我原本也是以為人家的門口是不能停車的,但兩篇看下來發現我乎略了一件事

那就是: 你的門口是屬於公家的地,大家都可以使用的





就因為你一句"公德心"使得大家不能使用這公共財?這根本不對
(停太久沒辦法在30秒內趕回來我同意是車主的錯,我並不是同意公德心不重要
但這是另一件事,你人不能久離沒錯但不代表不能停車)




就和山坡地的違法民宿一樣,你不能說我房子都蓋好了....所以這塊地是我的
車主也是有錯的部份,但就事論事,若此篇屬實我也支持提告
很多佔地為王的人真的太囂張

有車庫是你家的事,誰叫你在裡面停車,前面很多人解釋了,法律有給你解決的方式和權利
你就是申請車庫即可,你若是不行使你自己的權利,你就不能對停車的人有所要求

因為地是大家的,不是你的(恕刪)


你的邏輯是錯的!!!


公共財大家都能使用!!
使用時須不影響他人~~ 大家都有對等權利!!

你使用公共財影響他人時.................... 這叫什麼??




一堆人神邏輯 沒畫紅線就可停??

檔住人家出入口 還理直氣壯? 公德心 道德心在哪裡

我下次建議你去停這裡

門口也沒畫紅線 愛停多久就停多久喔 你就停在出入口前 看有沒有事
因為大部分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自由

法律就寫明了 就算不是紅線 你也要尊重別人出入的自由

何況公德心這三個字在這串文中裡面大概有70%以上不懂

我自己停車也會注意會不會擋到人家出入 萬一有 也會用最短的時間離開

即使有停車格也會注意裡面的人車是否可以進出

將心比心 好嗎? 不是你的自由才是自由
雅客山莊 wrote:
你的邏輯是錯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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